永土让告字(2007)20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望春桥头(龙川公园东)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望春桥头(龙川公园东)地块 |
10054 |
酒店
(四星级以上) |
≤4.0 |
≤40% |
40 |
400 |
36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土地建设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4日至2007年12月17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4日至2007年12月17日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价和挂牌地点为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8时30分至2007年12月19日15时止;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自行勘察现场。
(三)竞买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
(四)本地块竞得人须缴纳建设保证金5000万元。建设保证金必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汇入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银行帐户,由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监管,作为本项目建设专用资金,在项目正式启动后,根据工程进度分四期返还,包括所产生的银行利息。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三楼
联系电话:87177648 联系人:李先生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