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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永土让告字(200719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西塔路以西A-Ⅱ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西塔路以西A-Ⅱ地块(灵石路以北-松石路以南)

49456

 

1.5

30%

28%

25%

 

28%

商业

宅 

800

8500

 

商业

住宅

 

40

70

 

9425

40031

 

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沿灵石路为商业用地。建筑限高住宅部分≤21米,商业部分≤24小区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必须占总项目建筑面积80%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7123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1113日至2007123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1113日至200712315时止,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123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0712316时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071249时在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举行。若申请人不足三人的,则转为挂牌方式,挂牌时间为2007124日至2007121715时止,报价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挂牌地点:永康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本次出让活动由永康市公证处公证。

七、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八、投标保证金到永康市国土资源局财务室交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

联系电话:87177648 87177625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71113日 
(     发布时间: 2007-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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