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屠宰场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招标。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4幢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共约5907平方米,其中毛猪仓库一层960平方米,屠宰车间一层2600平方米,肉制品车间三间占地350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综合楼三层,占地412.55平方米,建筑面积1297.01平方米。
二、 工程地点:丽州北路与东塔路交叉口
三、 工程概算:约1000万元。
四、 资质要求:工程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项目经理需由取得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五、 报名时间:200 8年7月14日至7月15日16时止
六、 报名地点: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汽车东站大楼8楼>)
七、 联系电话:招投标交易中心 电话:0579-87219651 招标单位 电话:0579-87179503
八、 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 企业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 永康市招投标交易证(或3和4)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根据企业任职文件确定的人选)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永康市外企业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建造师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6、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工作手册、“三类人员”B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安全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近年来施工业绩及企业信誉。
备注:报名单位在报名前需办理企业诚信手册和交易席位证。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包括第3条的所有证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浙江省永康市食品公司
永康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