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管理一科对9户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评估,共补缴消费税12.63万元,增值税10.10万元,滞纳金1.52万元,合计24.25万元。评估中,管理一科采用企业自查与评估人员下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了场地经营面积及租金、职工人数及工资、装修费用及电费等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数据,运用“以本控销”方法与申报数据进行对此分析,查找疑点,检查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行为。
通过评估发现,金银首饰企业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纳税申报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差额较大,普遍有明显的账外经营行为,为此我局本着“评估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巩固一个行业”的原则,加强评估、管理间的协作配合,实现数据共享,并根据评估结果将金银首饰经营户的销售收入监控指标进行了调整,以督促企业如实申报纳税。(胡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