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体育发展局启动全市游泳场所管理工作
盛夏来临,各大中小游泳场所迎来了消暑、锻炼的游泳高峰。
为进一步增强各经营业主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根据《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和《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省、金华市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永康市体育发展局于6月6日在永康市体育馆召开了全市游泳场所经营业主会议,学习游泳场所相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游泳场所卫生和安全标准,部署今年游泳场所安全生产工作:㈠全市各游泳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㈡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㈢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会上还特别强调各游泳场所必须按比例规定设立救护观察台,配备相应救护器材和水上救生员,并严格控制人员容量,把全市游泳场所卫生和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还委托浙江师范大学对全市水上救生员进行心肺复苏、水上救护培训,并对水上救生员资格进行鉴定。今后一段时期我局将围绕游泳安全展开一系列检查及考核。
永康市体育发展局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