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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55902491P/2012-19315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时间: 2012-10-26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司法局近五年工作总结和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来源: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发布时间:2012-10-26  08: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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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谐永康、法治永康、平安永康、诚信永康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充分履行职能、整合各方资源,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五年来,司法行政功能不断扩展,各项成绩取得新的突破,2009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先进集体;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在金华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并记集体三等功。

一、以加强直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不断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理顺体制,充实队伍,强化司法所“软件”建设。2009年7月,我局提出了《关于在全市16个镇(街、区)建立直属司法所的实施方案》,9月经市长办公会通过,在全市16个镇(街、区)成立直属司法所,理顺以司法局为主,司法局和各镇(街、区)双向管理的管理体制。积极落实人员编制,从各镇(街、区)清理出5名司法行政编制,补充9名转业干部进入基层司法所工作队伍,同时,以“政府买服务”形式从社会上招聘35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本满足基层司法所的工作需要。二是整合资源,积极协调,强化司法所“硬件”建设。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借助各镇(街、区)落实司法所办公场地,使办公用房“四室一库”达到要求,五年来投入158万元,完善办公设施,各司法所均购置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自动化办公设备。按照《浙江省司法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要求,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统一了16家司法所的建筑外观形象和室内制度标识,2008年古山司法所被评为浙江省规范化司法所并在全市推广;2010年象珠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三是注重培训,提升素质,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项培训基金,每年至少组织三期15天的司法所长、协理员赴省、金华等地进行培训,坚持每季司法所长例会、每月司法协理员例会,组织定期的法律知识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专题教育”“法制讲座”等形式,不断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开展“千分制”考核,引入“末位淘汰”制度,不断提高“争先创优”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依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五年来,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98人,累计解除692人,当前在册706人,再犯罪8人,再犯罪率0.57%。

一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系。2008年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在我市铺开,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运行,我市成立了以副市长为主任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涉及公安、检察、法院、劳动、教育、民政、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和单位,并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和单位成立了社区矫正办公室,用以指导和协调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此基础上,司法局在基层科增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各镇(街、区)均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二是以开展各项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形成“大排查”、“每周巡查”、“定人包案”、“管控升级”、“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等教育管控措施,对辖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做到“心中有底、心里有数”,并实现对重点人员的全程跟踪管控。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类别、就业状况、经济状况、外出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债务状况、外部监管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对不同等级人员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出台《永康市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从思想、行为、教育、劳动四个方面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制订《永康市异地委托管理办法》,从严把委托条件、严格委托程序、严肃委托管理等方面规范异地委托管理。开展丰富教育手段,以“轮流授课”、“精品课”评选、“典型报告会”等活动,提升教育质量,增强教育针对性,提高教育矫正的效果。加强社区矫正“GPS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2010年投入15万元,建立“GPS信息管理系统,运用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09年,市矫正办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先进集体;2010被评为全省世博安保先进单位、金华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广泛开展联合帮教和帮困解难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共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矫正办成员单位召开了集体帮教会4次,对因不服从监管、未成年人、被判处特定刑罚的596人次进行了集体帮教,较好地推动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守法意识,有效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的尊严性。多方位开展帮困慰问,积极协调民政、卫生、劳动等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生活困难或有重大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帮困慰问,几年来,共有354名社区服刑人员得到了救助。深入开展“返助工程”,社区服刑人员相互帮扶、携手共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创业、主动改造。四是整合资源,发动最广泛的人群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纳入派出所管片民警的考核内容,司法所定期向各派出所及时通报社区服刑人员状况,邀请派出所干警参与每月组织的集中学习,加强监管力度。向社区服刑人员和监护人、志愿者发放“贴心服务卡”、“帮教联系卡”4000余份,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随时联系司法协理员和联片民警。推出心理矫正治理制度,在永康市第一、第三人民医院建立心理辅导基地,缓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压力。在芝英、开发区、城西新区建立安置帮教基地,解决部分人员就业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永康市人民武装部、方岩烈士陵园管理处联合建立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季组织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到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进行强化教育、军事训练和爱国主义教育。与市看守所、市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风险评估等级高、社会危险性大、屡犯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观摩学习、法院庭审旁听等方式进行震慑警示教育,强化矫正效果。

(三)科学有效实施管理,不断推进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年来,我市共接收社区归正人员3487人,解除<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