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永康市司法局 >> 规划总结
索引号: 11330784755902491P/2012-19319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时间: 2012-10-29
文号: 永委〔2011〕1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共永康市委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来源: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发布时间:2012-10-29  10:46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委〔2011〕65号)和《中共永康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全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

二、主要任务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市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五)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关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财政金融税收、统计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农村民主管理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六)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推行“律师进社区”制度,完善“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七)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规范公权运行。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禁毒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八)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认真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法律六进”考核评价体系,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