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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1772/2012-17389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0-30
文号: 浙政发〔2011〕8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2-10-30 10: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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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发〔2011〕8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促进我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全省各地以改善民生、促进民主、增进民利为主线,大力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一是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初步形成。率先制定实施全省社会福利专项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孤残儿童福利制度基本建立,慈善事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二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深化。以低保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覆盖城乡全部困难群众,救助水平稳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基本形成,青川地震灾区等援建工作富有成效。三是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制度框架率先形成,城乡基层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四是优抚安置保障机制不断健全。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养老等保障水平显著提高,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深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序展开,军队离退休人员待遇全面落实。五是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平稳实施,滩坑水电站水库移民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平安边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殡葬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六是民政事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344.64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154%;民政事业基本建设投资21.6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73%;发行福利彩票232.3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75.22亿元。率先建立厅校合作新机制,成立浙江大学民政研究中心,开启民政理论研究新局面。
  “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成就,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应当清醒看到,我省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战略定位和功能作用有待进一步明确,事关公民基本社会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公共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支撑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要素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民政工作乘势而上、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维护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社会权益为根本,以实现全省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深化民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新管理、强化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民主、增进民利为抓手,以法制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确保全省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快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社会权益,更加注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服务对象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强化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统筹城乡、区域民政工作,促进各项民政业务协调发展,提升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切实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保障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增加社会服务供给总量,提高社会服务供给水平。
  ——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大力推进民政法制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民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壮大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协调的发展格局,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适度普惠的民政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公平、正义、普惠、均衡的事业发展方向,完善以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对象为保障服务重点,惠及全省人民的民政民生保障体系。
  ——规范有序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以公共事务为主要内容,以民主参与为基本形式,权利义务清晰明确、运行规范有序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社会自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全面覆盖的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社会服务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各类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三、发展民政民生保障事业
  (一)健全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居民,以机构福利服务、社区福利服务、慈善公益服务、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内容,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为主要对象,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机构、社会、家庭相协调,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