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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1772/2012-1735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0-31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民政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2-10-31 10: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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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永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金城路 25号4403,邮编:321300,电话:8710173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永康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民政局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多措并举规范和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永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民政网站,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局办公室提供包括民政动态信息、规章文件、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永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永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永康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永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扩大公开范围。在《条例》实施之前,我局主要公开了机构职能、规章文件等内容。《条例》的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民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主要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法规公文、工作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最后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

    (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出台后,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对自有网站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一些公开的敏感信息及时进行了纠正,避免了涉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我局 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 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在公文类发文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3条,占信息总数的8.57%;业务类15条,占信息总数的42.86%;其它类信息数17条,占信息总数的48.57%。

    3、重点公开内容。在法规公文方面,主要公开了《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条例》、《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服务承诺制、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实施办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在工作信息方面,主要公开了2011年工作动态及我局各类工作总结。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民政低保、五保申报程序等民政信息在城乡民政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展示;一些重要的民政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 年度在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也无不予公开件。

    四、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机构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名,负责信息的编辑和网上发布。

    (二)工作经费支出总数:2011年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一万多元,主要投入民政局民政网站建设和各类资料印刷及业务培训。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民政局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专业技能,为信息公开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永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永康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