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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13307841474571799/2012-14970 发布机构: 市烟草专卖局 发文时间: 2012-11-05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330784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二○一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 市烟草公司 发布时间:2012-11-05 09: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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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康”门户网站(www.yongk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联系,电话:871110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科室的整体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

    我局按照《永康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永康市《关于严格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管理的通知》以及金华市局(公司)《关于下发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信息公开目录和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金华市烟草系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金华市烟草系统涉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华烟草信息公开目录及标准》(修订稿)等制度和文件的规定,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合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通过在网络、报刊上宣传和公开烟草信息70余条。利用“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专栏”、报纸、电视台等现代新闻媒介快速、形象、准确以及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加强与新闻报纸媒体的合作,及时向《东方烟草报》、《永康日报》以及行业的报刊媒体等提供局(分公司)大事项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局(分公司)专卖打假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目前,还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情况

    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分公司)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认识上某些时候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方式较单一。

    下一阶段,我局(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网络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

    一是公开范围还比较窄,对外公开的渠道,行业网站还未在公网访问,仅限于内网登录浏览。

    二是建立机制,加强监督。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