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4760/2012-1243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2-12-12 10:10:19 | 文号 | 西政字[2010] 43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西政字[2010] 43号
关于印发《2010年西溪镇机械制造领域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部门、工作片: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排查、治理和消除隐患,改善基层基础工作,增强防范事故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0年西溪镇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安全发展”的原则,深入开展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促进机械制造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持续稳定下降。力争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覆盖面为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在95%以上,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备案率为100%,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整改率为100%。
三、隐患排查对象及排查内容
隐患排查的对象为全镇范围内各类机械制造企业。排查内容主要为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等,将预防和控制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作为排查重点。具体内容详见《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治理活动检查表》(附后)。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7月底前,研究制定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发动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机械制造企业对照《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治理活动检查表》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实施监控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原则上在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的情况下进行治理。9月30日前,将本企业隐患治理的统计分析情况书面报镇工办或工作片。
(三)督促检查总结阶段:10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工作片要以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摸成果为基础,将机械制造领域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好报镇工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工作片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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