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471831783L/2013-14755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时间: | 2013-03-26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城路 25号,邮编:321300,电话:87101248,电子邮箱:ykkxfzg@sina.com)。
一、概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对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2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继承和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规范和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初见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我市根据领导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学校根据领导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机构,形成上下统一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规范目录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是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编制着重做到两个方面:一是主体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四类主体包括局机关、直属单位、教育辅导中心、中小学都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标准统一。根据各类主体的实际情况,按《条例》规定的内容建立统一分类标准,实现了信息的抓取、维护、查询统一。
(三)完善配套制度。我局严格执行《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永康市公文审核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各中小学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局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到机构设置与职能、中小学教师人事调配、学籍管理、教育收费、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中小学招生、学校基建、党风廉政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等。对于这些公开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招生、收费、基建招投标、大中专毕业录用分配、教师进城等工作,是全市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也是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我局将这些工作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如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教师进城等工作,除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外,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事前选调职别、人数与方法公开、选调过程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最大限度地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性与公平性,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再如招待费的支出,我局就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的研究,详细列出各校的当年接待费支出情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市里的规定把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费的支出。
局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2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9条,其中,本单位公文类信息203条,政策法规类36条,业务类155条,其他类1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025条;共接受咨询达3228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
(二)公开形式
1.教育网上公开。根据我市中小学已基本建成校园网的有利条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部在教育城域网上公开,以拓宽公开的覆盖面,便于中小学教师、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公布联系方式等。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7101247。
3.在政府指定的受理点上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其他公开形式。局机关在办公地点墙上公开,各中小学在校内外设置的公开栏、公告栏上公布相关信息。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招生、中小学收费等事项,我局还以新闻媒体、设置服务咨询和监督电话等形式,及时公布我局的政府信息,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已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例。
五、投诉情况
全局收到举报投诉情况7起,所有投诉全部处理完毕。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离群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
2.《条例》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宣传《条例》是发挥政府信息效能,提升政府形象的需要。但有些学校(单位)工作上有畏难情绪,在宣传与贯彻上总有些担心,从而影响了《条例》的效能。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逐步完善考核评议制度,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地健康发展。二是要指导督促各单位尽快建立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制度,形成稳定及时的信息报送制度。三是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等相关的工作制度。
2.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
掌握百姓关注的热点信息动态,使政府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继续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是宣传《条例》,让群众知晓《条例》,正确用《条例》获得需要的政府信息;着重对规范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进行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永康市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