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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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把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富南路13幢1号,邮编:321300,电话:87183490)。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永康市政府作出贯彻实施《条例》决策后,我局迅速行动,及时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有效构建工作网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局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大多由办公室承担,不由办公室承担的,均落实了相关责任科室。 (二)科学搭建公开平台。为将政府门户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照群众查阅便捷、信息录入方便、信息更新容易的原则,我局及时更新建设局目录下的相关信息内容。2012年,我局已公开目录34条。其中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 1、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2月29日在“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上及时公布本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2012年2月29日、6月7日、8月15日、10月31日在本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上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开工和竣工信息,包括项目地址、建设方式、建设规模、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竣工套数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名称,并将每个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所在地的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这些内容也在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同公示了。 2、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情况。 (1)是公开申请条件、程序。根据住房保障实施进程,我们通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张贴和《永康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方式向社会公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永康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建成后,我们又将以前公开的相关信息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公告、申请程序、购买资格抽签办法、房号到户抽签办法等文件在2个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上重新进行公开。 (2)是公开分配对象。首先初审内容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第一次公示;然后多部门联合审核结果在《永康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第二次公示;最后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保障资格后在《永康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第三次公示。通过几次审核公示,共取消了630多户被查实有各种问题申请家庭的资格,占申请家庭总户数的五分之二以上。 (3)是公开分配过程。为确保保障房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实行公开抽签方式确定配租配售房号,抽签由公证处公证,还邀请市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全过程监督,自觉广大申购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对抽签全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4)是公开分配结果。我们已将城南路133户廉租住房的房号、面积、承租人、月租金情况和北苑一期经济适用住房608套的分配情况,(其中595套已分配到户的房号、户名、面积信息;11套未分配到户的房号、面积、原因信息;2套物业管理用房的房号、面积信息)在“永康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上向社会公开。 (5)是公开退出情况。今年我们在廉租住房年审中,因保障家庭情况变化不符合条件共取消了3户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相关信息已在“永康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上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公开形式 2.公共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发生。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发生。 五、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部分科室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各职能科室之间需要更紧密协调。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更规范化。 (二)改进措施 抓工作机制,理顺工作脉络。主要是落实工作人员的职级别,加强各科室相关人员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抓工作难点,深化依申请公开。依法行政,按《条例》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量化,明确公开内容,该公开的要公开到位,不留死角。加强服务,着重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抓工作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局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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