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永康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30784768695751W/2013-22261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时间: 2013-04-02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330784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10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13-04-02  00:0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2010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

年度报告

我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成为实现人民满意服务型部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成为政府机关取信于民的根本保证。我局公开的内容详实、准确,相关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工作

为把政务信息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10月份,我局领导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高质量地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全生产方面信息,也为切实提高我局各科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

二、完善工作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在去年基础上,完善了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我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时间要求予以明确,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我局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承诺制度》、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三、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指定一名人员,专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网络进行管理。二是丰富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单位动态信息在网站发布,努力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借助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主动公布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我局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工作规则等,将年度有关文件及时在网站公布,接收群众监督和举报。截止2010年12月至31日底,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409条。到目前为止,未接到一起群众关于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方面的投诉或举报。

四、编制信息(政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形式。

2010年,我局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信息,在公开目录上我们对职能、许可、决策、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进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其中政策法规条数81条、业务类信息条数42条、其他信息条数101条,规划类3条。咨询情况:共接受市民等咨询542次,其中公共查阅点接待100次,咨询电话200次,当面受理咨询242次。我局除在网上公开、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公开外,还专门设置了局公开栏,向广大职工以及前来办事人员公开。

五、推进窗口建设,树立外经形象

自从2009年11月专门设立了行政审批科,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业务以来,为方便群众办事,设置了服务指南、办事流程,让前来办事人员对所有服务事项一目了然。

六、加强监督管理,公开效果良好

我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把握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公众投诉和媒体曝光,没有因政府信息(政务)不公开而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出现行政过错行为。

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欠精。虽然专门指定人员负责,但由于身份是临时聘用,业务未培训,在工作中难保证工作质量。

(二)督促检查未及时。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未把主要精力放在督促检查上。

八、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外经贸信息(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