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686817E/2014-21389 | 发布机构: | 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 发文时间: | 2014-10-30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3年部门决算
一、旅游局概况
(一)概况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为永康市政府举办的参公事业单位,成立于2004年11月,现借用永康市花园大道585号商检大楼办公,主要负责全市风景区开发、保护、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旅游行业管理和旅游宣传促销等工作。旅游局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科四个科室,2012年经市编委办同意下设一个下属单位——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该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目前全局共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1人、质监所事业人员2人、临时人员3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1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风景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
3、负责全市风景旅游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依法审批、核准和审核旅行社、星级饭店和旅游定点单位并实施管理和检查,
4、负责全市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组织开展永康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旅游纪念品的研究和开发。
5、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和检查,行使行政执法权,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得到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6、负责对风景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岗位资格认证工作。
7、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8、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做好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审核和旅游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旅游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共1个。
二、旅游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本年收入合计47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6.24万元,其他收入 224 万元,上年结转53.61万元。
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