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14-16825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局) | 发文时间: | 2014-03-24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本年度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金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由永康市公安局编制的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永康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公安局作为重要工作。根据《条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永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局长傅建军任组长,政委钱子健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审议小组和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审议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规章等内容审议,确保公开法律规章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由法制部门负责:监督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真实、规范,由我局监察部门负责。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永康市公安局按照上级机关工作要求,将本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同时,从公开信息的梳理、发布、受理、答复以及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形成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并根据各方意见适时调整、充实和完善,以便市民查阅。
(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将公安门户网站建成永康政府网中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照群众查阅便捷、信息录入方便、信息更新容易的原则,2012年我局及时对公安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并开发了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包括“国内警讯”、“永康警界”、“图片新闻”、“警情提示”、“防范常识”、“局长信箱”、“警官在线”、“线索征集”等16个栏目组成;“网上办事大厅”有交通管理业务、治安业务、刑事侦查业务、网络管理业务、户籍管理业务、出入境管理业务、流动人口管理业务、阳光警务等8项子项目,共提供17项网上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58项公安许可办事指南,提供30份表格下载服务,实现了“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功能。从2011年8月1日,网站正式开通至今,共在网页上发布各类信息2356条,办理群众办事申请1673件次,网站点击量达到240万次。
(四)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出台后,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金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保密办对全局公安网站和自有网站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一些公开的敏感信息及时进行了纠正,避免了涉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规范性文件公开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信息790条,均属于可依申请公开。其中政策法规15条,业务类715条,其他类别60条。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总体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固定内容,另一部分为活动内容:
固定内容:(1)永康市公安局简介;(2)机构设置;(3)部门职能:(4) 政策法规:(5)审批(含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下同)项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6)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7)执法事项、处罚标准、执法依据、申辩及申诉的途径、方式和时限:(8)办事指南;(9)重点工作;(10)其他应公开事项。
活动内容:(1)年度或阶段性、季度性工作计划或完成情况;(2)重点专项工作完成情况;(3)工作动态;(4)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5)办事处理结果:(6)其他应公开事项。
(二)公开形式
永康市公安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以不同的形式进行公开。如:按照统一标准设置警务公开栏,精心打造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规范基层所队标示牌,适时组织开展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扩大公开范围,定期举行警民恳谈和警务通报等。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永康市公安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永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的财政管理。
由于永康市公安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3年度,永康市公安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永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虽与公众密切相关,但因涉及公安工作的保密要求,在信息公开中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及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迅速;四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永康市公安局在新的一年内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出路,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措施是: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永康市公安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再次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永康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永康市公安局
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