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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55916287J/2014-12680 发布机构: 象珠镇 发文时间: 2014-03-24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33078414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象珠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象珠镇 发布时间:2014-03-24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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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象珠镇政府联系(地址:象珠镇清渭街村迎宾路2号;邮编:321313;电话:89291576;传真:87470109)。

      一、概述

      2013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各办公室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相关部门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政府信息334条。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咨询投诉46余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若干宗,均已现场答复;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13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各办公室人员配合完成,明确了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我镇共投入1.8万元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四个季度投入,分别包括设施设备、资料印刷、业务培训和其他。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少数工作人员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