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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392043434/2015-16834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时间: 2015-03-20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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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永康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将2014年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康政务信息公开网(http://www.yk.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4316办公室,邮编:321300,电话:89289011,电子邮箱:78087689@qq.com)。
    一、 概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家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对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4年,在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条例》贯彻实施深入推进,通过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增强环境保护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精简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通过环境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点设局办公室,日常事务由局办公室负责。明确分管领导抓好联系科室,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抓好自身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即公开,主动公开、规范运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2014年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依法、规范推进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落实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开。去年,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第一时间对《浙江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项目进行梳理,以方便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网络公开为主,再根据不同环境信息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布环境信息。目前我局已开通永康环保官方微博,并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使网站的信息公开项目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67项内容。
    (三)完善配套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出台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台账记录、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新网站的栏目进行责任分解,对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情况。
    1、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本地媒体每周发布主要饮用水源杨溪水库水质上一周每天的水质情况简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AQI指数,AQI指数包涵PM2.5、PM10、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监测综合信息;每月发布各镇街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及排名情况;按时多渠道发布我市环境质量年报,污染减排工作年报等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相关信息,也都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2、加大项目审批验收过程透明度。在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程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相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公众较为关注以及定址在居民区的敏感项目,在作出审批和验收前,采用专家论证会、网上公示、现场公示以及项目所在地基层政府出具证明等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后再作出决定,提高项目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14年受理的102个建设项目全部通过局门户网和市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其中对6个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进行了多途径现场公示以强化公众参与。
    3、加强环保政策政务信息公开。2014年度,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上传各类政务信息共647条,向市设查阅点投送公开文件67份,答复举报投诉或咨询5052起,积极做到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及时公开。继续与永康电视台联合办好《环保前沿》栏目、与永康日报社联合办好《环保》栏目,与永康广播电视台办好《永康环保》栏目,永康日报基本上每两周一期,永康电视台每两周一期、每周播出2到3次,永康广播电台每周播出2次。还在永康电视台新闻档开设《环保曝光台》栏目,在永康日报每季度刊登排污费征收企业、计算办法、收费额等详细情况,刊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注销14件,刊登送达环保行政处罚送达公告1份,其它政策宣传、政务动态新闻等67篇。行政处罚,财务收支,接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等依规定按季度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内容包含环保职能、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环保动态、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污染普查等方面。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有效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实现政务有效公开。为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方便市民参与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门设有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公告公示、通知公文等栏目。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永康日报设有《环保》专栏,永康电视台设有《环保前沿》、《环保曝光台》专栏,永康广播电台设有《永康环保》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主流媒体、媒介全覆盖,主要是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环保知识、生态文化、政策法规,发布工作通知等。
    3、在政府受理点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点,能及时有效为社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其他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开栏、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与电话服务“114”进行联动,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拨打“114”电话查询。设置12369环境热线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化服务体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按照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做到合法、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诉讼案,也未发生依申请复议。
    五、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承担,相关费用通过行政经费列支。
    六、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群众对政务信息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改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形式,积极探索,增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不断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