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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2223/2015-16869 发布机构: 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03-23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3-23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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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永康市公安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市公安机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永康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及时编制和更新了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公安机关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完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继续完善以分管局领导钱子健政委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同时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及时组织局机关的治安、出入境管理、办证中心、交警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警种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公安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

三是我局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展示公安良好形象的窗口为工作重点,明确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的目标任务,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公安局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共同推进。

四是服从大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大部分公安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集中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过进一步清理,我局将清理后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集中到市政服务中心办理,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3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6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680件。

一是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信息40余条。2014年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开展双休日预约服务。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逐一审核,保留了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了“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牧民配置猎枪审批”、“ 大陆居民往来港澳台通行证”、“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户口迁移”、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等6个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前3项调整为设区的市一级公安系统执行;承接了金华市局下放权限的“枪支(弹药)运输许可(省际)”、“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营业性射击场所设立许可”、“民用枪支持枪证(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并派驻常驻窗口工作人员,向窗口充分授权,明确窗口审批权限,依据市局授予权限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开展“永康公安”官方网站的改版工作,调整充实版块栏目,完善“办事指南”、“违章查询”、“出入境服务”、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公告”、“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公告”、“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公告”、“机动车临界报废公告”、“证件办理进度查询”、“伤势鉴定进度查询”、“重名查询”等服务项目,全年累计办理群众留言咨询、预约、查询、投诉等事项3568起,社会反响良好;四是强化公安正面宣传力度。利用《永康警界》报刊、《法制永康》电视栏目、公安QQ群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安形象。2014年拍摄了微电影,并在与永康电视台合作的《法制永康》电视栏目从原来的以个案为主拓展到专项行动专题制作、安全防范等多个方面内容,收视率进一步提高,有效提升了公安形象。在抓好官方微博、加强网宣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注重“市民问政”平台的警民沟通、形象宣传功能,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回复群众发贴。在全局各基层科所队均建立了官方微博,局层面官方微博“永康公安”,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开通了局层面官方微信,每日面向公众编辑发布警方信息。截至目前已有27893个粉丝,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788余条。五是按照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各服务窗口公开政府信息内容、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办理期限等,印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六是按照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从便民、利民出发,结合本局实际,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2014年对治安、交警、禁毒、消防、出入境、户政等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及日常管理类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在当前对外承诺的每个行政许可事项于规定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行较大提速,基本上达到了与周边县市同行业相比审批事项最少、时限最短的工作目标。同时向社会公开承诺,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加强事后监管,实现公安行政管理由审批型向效能型转变。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公安局举办了2次新闻发布会,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回应重大舆情46次,通过金华市局96070服务台、市8890服务台以及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相关平台,主动回应各类咨询投诉152件。在“永康公安”网站发布各类警方信息591余篇,内容涵盖了警方动态、典型案例、预警防范、以案说法、公示公告、媒体述评、悬赏通缉、线索征集等诸多内容,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发布,使广大市民群众迅速获取各类警方信息、及时了解公安机关动态。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未接到公民或法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未发生公开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领导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改进措施: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永康市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规范。公安工作涉及面广,公开内容比较难以把握,导致一些应该及时公开的未能及时公开。改进措施: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四是公开渠道有待深化。进一步强化《永康公安服务在线》的服务功能,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作为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的重要内容,真正建成快捷方便的网上公安服务平台,确保办事群众能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答疑、咨询、预约、传输、预审及审批,使群众尽量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在第一时间享受到永康公安“零距离”、“无界限”的优质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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