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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5年度政务公开年报
来源: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日期:2016-03-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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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康”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司法局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电话:87101231,电子邮箱:yksfj87101231@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公正执法、秉公办事、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一)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结合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确定信息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做到工作有经费、办公场所落实。

(二)多方位、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永康普法网、“法律时间”栏目、普法视窗、“行风热线”等平台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各类信息。在市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规定在市政府信息网站设置了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公共服务、工作动态、人事信息、信息公开制度等多个目录,在永康市普法网站上设置了普法园地、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工作调研、以案释法、工作动态和其他工作等查阅点,最大限度地公开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职能,方便广大市民和群众的查阅、咨询和投诉。

(三)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严格按照《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组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监督,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机构概况1条,工作动态4条,法规文件6条,公共服务5条;规范性文件数1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53条,主办单位发文43条(其中局党组5条,局发文38条),联办单位发文10条。

2.资金使用和监督

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公开内容真实、规范、明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健全并积极发挥作用,确保了财务的公开透明。对局经费开支进行公示,全年无虚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无违规和超出职能范围的现象。

3.机构和人事公开

按照规定在市政府信息网站设置了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公共服务、工作动态、人事信息、信息公开制度等多个目录,遇有机构和人事变动,及时进行公开。

(二)公开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市民通过“中国永康”门户网站的市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永康市司法局”子栏目可查阅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公共服务、工作动态、人事信息、信息公开制度等多个目录。内有司法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各类相关文件及人事变动等多个公开内容供市民和群众查阅。

 2.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流程(如下图)

  部门文件形成——信息发布登记——办公室审定——负责人审核——信息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也无依法不予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名,负责信息的编辑和网上发布。

(二)工作经费支出总数

 2015年我局所公开的信息是全文主动在网上公开的,无此项费用的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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