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见习基地单位: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永政〔2010〕1号)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意见(试行)》(永政〔2010〕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二、补贴标准
对见习基地单位按照见习期间每人给予生活费补助,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补助每人50元。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限最长为6个月。见习期提前终止的,补贴期限按实际见习月数计算。
三、申报材料
见习基地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申报:
1、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附件1);
2、见习生补贴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
3、生活费发放清单(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4、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审核表(附件4);
5、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
6、永康市见习学员考核表(加盖单位公章,附件6);
7、永康市见习基地评估表(附件7);
8、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复印件,见习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永康生源和永康籍的见习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以及被保险人明细(盖保险公司公章)。
见习生补贴花名册电子档发至zjykrc@126.com,文件名称: 单位+见习生补贴花名册。相关表格可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下载。
四、其他事项
1、审核。见习基地单位须于4月14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公示。对审核符合条件情况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补贴发放。
3、联系人电话及地址:徐伟、陈林珊,0579-87172412,永康市华丰中路19号劳动大楼1楼。
附件:
1.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2.见习生补贴花名册
3.生活费发放清单
4.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审核表
5.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6.永康市见习学员考核表
7.永康市见习基地评估表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
附件1
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申请项目 | 补贴标准 | 补贴人数 | 补贴月数 | 补贴金额 | |||
合计金额 | |||||||
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意见 | |||||||
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经办人: 复核:
附件2
见习生补贴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学校 | 见习岗位 | 见习开始时间 | 见习结束时间 | 见习月数 | 是否录用 |
| |||||||||
注:一式二份
附件3
生活费发放清单
单位名称: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年度工资发放明细(单位:元) |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一式两份 |
附件4
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审核表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照 片 |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身高 | Cm | 体重 | Kg | |||||||
视 力 | 左 | 政治 面貌 | 最高 学历 | 学位 | ||||||||
右 | ||||||||||||
家 庭 住 址 | 邮编 | |||||||||||
联 系 电 话 | 电子邮件 | |||||||||||
毕 业 时 间 | 毕业证书编号 | |||||||||||
毕 业 院 校 | 所学 专业 | 第二专业 | ||||||||||
计算机 水 平 | 英语 水平 | 第二外语 | ||||||||||
高校 学习 简历 以及 所获 奖励 | ||||||||||||
社会 实践 经历 | ||||||||||||
有何 特长 | ||||||||||||
参加见习的相关意向 | ||||||||||||
见习单位 | 见习岗位 | 其它意向 | ||||||||||
人才市场管理 办公室 推荐意见 | ||||||||||||
注:此表一式二份,见习单位、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附件5
永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 (见习单位)
乙方: (见习毕业生)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单位与见习毕业生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见习,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安排见习毕业生到本单位(公司)
部门,从事 见习培训。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见习生活补贴:见习期间,甲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毕业生按月支付生活补贴,同时为其办理见习期间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如有违反,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分,或者通知人才交流中心后终止见习。
2、见习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单位财物,如有恶意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五、劳动保护:
1、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毕业生的见习时间和劳动强度。
2、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乙方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按所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见习单位提供的安全卫生和工作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伤害事故,应由见习单位承担责任。
六、协议解除:
见习期间,甲方除第四条第一款情形外,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员的见习关系或延长见习时间,乙方在见习期间,甲方认为其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突出,愿意录用见习学员,可以提前终止见习活动,为乙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见习期间,乙方如有正当理由提出解除本协议(如乙方落实就业单位),甲方应同意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需送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2、见习期满后,甲方如有留用需求,应为乙方及时办理录用手续,不得延长乙方见习期限。
七、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6
永康市见习学员考核表
(见习基地填写并盖章)
单位名称 | |||
学员姓名 | |||
见习职位 | 见习时间 | ||
(见习期间对见习学员的考核意见) 单位考核意见 |
附件7
永康市见习基地评估表
(见习学员填写)
学员姓名 | |||
单位名称 | |||
见习职位 | 见习时间 | ||
学 员 评 定 内 容 | 见习安排情况: | ||
见习管理情况: | |||
见习导师带教情况: 学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