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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471831783L/2017-14919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时间: 2017-03-17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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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为方便广大群众,实行“透明”办公、“阳光”审批和“优质”服务的系统工程。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开办的指导下,教育局紧紧围绕提高全市教育质量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开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注重政务公开、权力公开,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公开质量,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现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

2016年,教育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程序,工作中力求实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永康市公文审核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各中小学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市各学校及时调整工作机构,形成上下统一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四类主体包括局机关、直属单位、教育辅导中心、中小学都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各类主体的实际情况,按《条例》规定的内容建立统一分类标准,实现了信息的抓取、维护、查询统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长效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从便民、利民入手,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

二、层层审核,提高信息质量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教育局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实行领导、工作人员层层落实的审核机制,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严把审核关,不断更新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信息公开审查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局办公室负责审批审查拟主动公开的重大政务信息。各科室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必要性负责。办公室、技管中心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的保密性及合法性分别进行审查。拟公开特别重大的、敏感的政务信息,需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批。    

1.对应当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2.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或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起草发文稿上标明)。

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4.做好纸质文件存档。

三、主动公开,促进信息更新

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完善管理的重要手段来抓。按照《条例》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途径把信息予以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及时公开信息。

(一)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根据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到机构设置与职能、中小学教师人事调配、学校食堂、招生、学籍管理、教育收费、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中小学招生、学校基建、党风廉政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等。对于这些公开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招生、收费、学校食堂、人事等工作是全市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为此,我局将这些工作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事前选调职别、人数与方法公开、选调过程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16年,在考试、招生、收费、学校食堂、人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较大的发展。

1.阳光食堂,监管公开透明

倾力打造源头可溯、责任可究、价格可调、过程可管、经费可控、满意可评的“阳光食堂”。阳光工程亮点明显。倾力打造源头可溯、责任可究、价格可调、过程可管、经费可控、满意可评的“阳光食堂”。阳光食堂,全省推广我市先进经验。2016年,我市被评为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先进单位,兄弟县市来我市学习阳光食堂的经验。

2.阳光招生,实现“零择校”

推行政策阳光化、操作规范化、信息公开化、对象定向化。阳光招生组织有序、程序公开、信息透明。2016年为配合市政府房产新政,城区增设了D类生,同时开展了非城区三所公办学校试点招生。全市招生平稳有序。

3.阳光人事,彰显正能量

2016年,继续推进“阳光招聘”和“阳光评审”工作。采用公开选岗的办法安排新教师入岗。阳光招聘和阳光评审,整个过程由市纪委相关人员监督、媒体实施公开自主选岗方法,新教师自主选岗。评优评先重业绩导向。省市级评优评先和市优秀班主任评选不仅注重基层推荐、群众公认,更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职称评聘打破以往论资排辈的惯性操作,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在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2016年中、高级岗位已超的但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校,教师职称可以申请指标,此举极大地激励了教师钻研教学的积极性。

(二)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1.在政府指定的受理点上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2.教育网上公开。根据我市中小学已基本建成校园网的有利条件,以拓宽公开的覆盖面,便于中小学教师、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部在教育城域网上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3.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公布联系方式等。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7101247。

4.其他公开形式。局机关在办公地点墙上公开,各中小学在校内外设置的公开栏、公告栏上公布相关信息。对公众普遍关注的招生、中小学收费等事项,我局还以新闻媒体、设置服务咨询和监督电话等形式,及时公布我局的政府信息,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已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2016年一年中,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8条,其中,本单位主动公开公文数12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8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永康日报、永康金报等多种形式实行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公开事项由少到多,由小到大,政务公开形式不断多样化;在原来政务公开栏、公开墙、宣传栏等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电子屏幕、网上公开等方式。

四、下一步工作:

1.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各单位的政府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制度,形成稳定及时的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等相关的工作制度。

2.不断提高政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部门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不断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掌握百姓关注的热点信息动态,使政府公开的信息和公众需要的信息有机统一起来,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4.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全面推进教育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永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