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议事规则
第一条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6〕63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109号)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决会),主要负责产业基金对子基金和直投项目的重大投资事项的审议决策,包括投资、投资退出、投资项目损失核销等,并向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 投决会委员由相关管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外部相关专家组成。主任委员由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其他委员由金融办、国资办、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等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管委会成员岗位如有变动,由有关单位对应自行对接。外部专家委员由管委会聘任,一般任期为五年,可以连任,相关费用由永康市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第四条 根据投资项目的行业特点,管委会办公室在投决会委员中指定8名及以上组成相关投决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投决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五条 投决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投决会会议需指定委员中三分之二(含)以上且不少于7名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每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六条 投决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决策投资方案;
(二)审议决策投资退出方案;
(三)审议及认定投资损失;
(四)审核子基金和直投基金损失核销方案;
(五)监督子基金和直投基金的运营;
(六)其他子基金和直投基金重大事项。
第七条 投决会履行职责时,相关职能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必要,投决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咨询机构和中介机构提供帮助,相关费用由永康市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第八条 投决会会议召开前3天,永康市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应将审议议案材料提交投决会全体委员。
第九条 委员连续三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可以撤换。
第十条 投决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与会委员对全部议案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签字。
第十一条 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可派代表列席投决会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二条 投决会委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6〕63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10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产业基金、子基金和直投基金承担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投决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报告和建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要求。
第十三条 投决会会议的表决结果须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四条 投决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投决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并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十五条 投决会会议记录、决议和议案材料作为档案由永康市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保存,保存期至基金清算结束后至少5年。
第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由永康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投决会单位委员名单
2.投决会第一批外部专家委员名单
附件1
投决会单位委员名单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1 | 金融办 | 沈 东 |
2 | 地税局 | 邵吉新 |
3 | 财政局 | 胡高峰 |
4 | 发改局 | 胡 浩 |
5 | 经信局 | 应旭军 |
6 | 科技局 | 吴有来 |
7 | 国资办 | 胡晓泽 |
8 | 审计局 | 应建武 |
9 | 市场监管局 | 李伟新 |
10 | 旅游局 | 陈 刚 |
11 | 城西新区 | 李兴祥 |
12 | 经济开发区 | 胡革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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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决会第一批外部专家委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行业专长 | 单位名称 | 职务或职称 |
1 | 严 展 | 金融 | 中国银行金华分行 | 金融部主任/国际财资分析师 |
2 | 邹 玢 | 投行业务 | 中国银行金华分行 | 团委副书记 |
3 | 卜燎斐 | 金融 | 中国建设银行永康支行 | 党委书记/行长 |
4 | 陈 中 | 行业研究 |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支行 | 授信审批部副经理/高级经济师 |
5 | 朱津鹏 | 金融投资 | 金华财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6 | 葛深渭 | 区域经济 | 浙江师范大学 | 教授 |
7 | 刘新华 | 农业 |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副院长/推广研究员 |
8 | 应嫦薇 | 金融 | 永康市农商银行 | 风险总监 |
9 | 余澄宇 | 财务管理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 部门经理/注册会计师 |
10 | 叶根培 | 投资管理 | 上海神超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1 | 陈永柯 | 影视研究 | 永康市公安局 | 政治处副主任 |
12 | 李 东 | 影视投资 | 北京燃情岁月影视文化公司 | 董事长 |
13 | 吕振荣 | 园林建筑 |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 规划科长 |
14 | 朱健倩 | 法律 | 永康市农林局产业科 | 科长 |
15 | 陈红星 | 果树栽培 | 永康市农林局产业科 | 副站长/高农 |
16 | 金 涛 | 制造业 | 浙江大学 | 副处长/教授 |
17 | 应振丰 | 税务 | 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所长/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
18 | 郎海鸥 | 法律 | 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19 | 乔安华 | 财务会计 | 永康市德鑫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高级会计师 |
20 | 朱高翔 | 投融资 | 国信行健(北京)投资基金公司 | 总裁/经济学讲师 |
21 | 王耀程 | 法律 |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证券律师 |
22 | 项新建 | 机电 | 浙江科技学院 | 书记/教授 |
23 | 俞小莉 | 车辆、动力机械 |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系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 所长/教授 |
24 | 徐海春 | 金融 | 浙江省农行驻金华资产处置部 | 副总经理 |
25 | 董 跃 | 股权投资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6 | 张 烨 | 物流 | 浙江工业大学 | 副教授 |
27 | 蒋美仙 | 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信息化 | 浙江工业大学 | 浙工大永康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副教授 |
28 | 王晓耘 | 管理信息化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教授 |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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