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永康市民政局 >> 规划总结
索引号: 113307840026131772/2017-1765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17-09-08
文号: 永政发〔2017〕8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永康市老龄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08  14:4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康市老龄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永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17726
永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永康市老龄事业发展,及时、科学、综合应对日趋加剧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全面提升老年人福祉,助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金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永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围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医疗健康需求,增强老龄服务供给,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经费投入,着力探索实践,推进改革创新,我市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出台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明确并实施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15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9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9.43万人,其中享受养老待遇人数达到7.6173万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30//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在册老年低保对象2063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老人260人;2015年全市976名老年人得到医疗救助。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4家,养老床位数0.4038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人群覆盖面不断扩大;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达到6100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医疗卫生为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18%。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稳步实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教育健康发展,全市现有老年大学一所,学员2900人次。老年人文体活动日趋活跃,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龄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全社会老龄意识逐步增强,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重,预期老年人口年均增长4.5%,到202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3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约21%。随着老年人口数量尤其是高龄、独居、失能老人数量的增加,老年人对提高保障水平、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不断提高,对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精神文化、适老化生活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应对老龄化的任务日趋繁重。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与老年人不断提升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我市老龄事业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各界对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全方位影响认识不足,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合力有待增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相对薄弱,且发展不平衡,医养结合亟需探索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尚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覆盖面与老年人需求还有较大差距;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社会共识尚未形成,适老化环境、公益性老龄服务网络建设相对滞后;老年服务资源投入不足、配置效率不高。老年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创新,推进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尚未建立;老年人社会参与有待积极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老龄问题较为突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老龄意识,加大老龄事业发展力度。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全面奔小康,永康新腾飞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增强全体老年人在两富” “两美永康建设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在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参与、支持老龄事业发展,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坚持积极应对,共建共享。强化积极老龄化理念,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积极的政策、积极的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挖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活力和机遇,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使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并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城乡老年人口增长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加强各涉老部门协调配合,增强综合应对能力,强化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地,推进城市老龄工作与农村老龄工作、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调发展,提升老龄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增强涉老政策制度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和农村老龄工作基础、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培育壮大老龄产业为重点,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补齐短板,推进有序发展。

——坚持创新推动,科技助力。加强老龄政策研究和交流,努力拓宽视野、转变思路,积极探索实践,推动老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积极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发展智能养老,打造服务平台,提升老龄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适应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到2020年,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老龄化应对体系进一步完善, 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和代际和谐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更高水平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得以实现,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专栏1  “十三五”永康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

2020

(1)人均预期寿命

79.12

79.50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0.36

42

(3)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

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

30

50

%

38.9

50

(4)职业化为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比例

%

90

95

(5)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

%

65

70

(6)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

%

50

90以上

(7)新建(扩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

%

100

(8)老年大学(学校)总数

1

2

(9)老年人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比例

%

12.8

20

(10)镇(街道、区)老年协会依法登记率

%

89.4

95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公益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养老保障体系,加强老年人精准救助,为全生命周期养老做好制度安排。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调整相关政策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员有序流动;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2.完善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

着力完善救助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及动态调整机制,从收入型贫困救助转向收入型和支出型贫困救助并重,从满足生存需求转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转变。完善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各救助项目间的有机衔接机制。

全面提升救助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健全家庭收入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实施特困老年人精准帮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和老年理财服务。

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养老保险,实现补充性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有机衔接,形成多层次的老年收入保障体系。

发展有特色的老年金融理财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建立专业的老年理财投资服务团队。加强金融理财知识及安全宣传,引导老年投资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逐步树立积极的养老意识。落实老年金融消费法律保障措施,降低理财风险,保护老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

健康永康为引领,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其它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政策,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夯实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进一步推进跨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救助需求、资金提供与服务提供三方对接。促进医疗救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一套独立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的衔接机制,包括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协调机制与激励扶持机制,使慈善资源作为医疗救助的重要补充。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对老年人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确保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人和因病致贫人员等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3.发展补充性医疗保障。

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互助合作医疗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慈善等补充性保障,全面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

4.提升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发展老年康复医院、老年保健院、临终关怀医院等机构。加强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布局规划衔接。拓展社区健康服务,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优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家庭,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

专栏2  老年人健康服务提升工程

老年人医疗健康促进工程。全市培育形成16个较强服务能力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老年医疗、疾病预防、康复能力建设等技术服务,逐步增加老年病床位。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保筹资和支付调整机制,探索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政策的实施及管理办法。

慢性病管理。高度重视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工作,推动全市老年人慢性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的社区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5%以上。推进高危人群社区管理工作,加强医防整合,提高老年人慢性病异地诊疗和管理水平。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进计划。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各方支持,扩大参保人群,着力规范运作,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覆盖全市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高龄老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城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支持。

(三)着力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全面落实《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永康市社会养老服务的意见》,围绕幸福养老目标,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在进一步落实家庭责任、加强家庭养老支持的同时,积极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

1.提高养老公共服务水平。

编制民政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加快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形成20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各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布局,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新建公办养老机构要以护理型为主。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50张,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力争达到70%,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50%。探索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养老社区建设。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强化不同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功能整合和资源共享,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临终关怀为核心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

2.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发挥社区作用。适度发展市场化的中高端养老服务产业,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将养老服务列入服务业发展的重点。组织、引导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快培训护理、保健、家政等各类专业服务队伍,建立养老护理志愿者制度。推行家庭医生制度,鼓励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设护理站、医务室,加强老年人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和精神慰藉等工作。加快推进8890虚拟养老工作建设,到2017年底建成9个服务网点,力争在2020年覆盖全市所有社区。

3.推进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基本生活能力评估机制,合理制定补贴标准及动态调整办法,为低保、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人,以及独居、高龄老人等提供补贴资金。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整合社区和社会组织资源,做好高龄独居和丧偶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工作。

研究制定长期照护保障政策,在深入调研和理论探讨的基础上,通过试点逐步实现统筹推进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与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的衔接。建立完善医养结合长效机制,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的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创建省级养老示范医疗机构1个。

专栏3  老年人照护服务提升工程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积极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或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参保人员、享受待遇人员、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等,在制度(政策)推进机制方面积累经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能力建设。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施完善,加强照护功能建设,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建立照料服务评估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满足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需求;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行为,对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运行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升日间照料服务能力。

老年照护服务评估体系建设工程。建立老年照护服务评估体系,统一规范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规程、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合理评估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照护服务需求,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照护服务,提升照护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程。提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引导城市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扶持发展属地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为老服务组织,为留守老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料、应急救助和家政服务等。支持农村老年协会开展银龄互助,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老人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

(四)积极引导老年人社会参与。

坚持积极老龄化理念,着力发挥老年人优势,积极引导老年人参与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丰富老年人日常生活,实现健康老龄化。

1.增强积极老龄化意识。

大力宣传积极老龄化理念和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正确看待和积极接纳老年人,树立老年人是社会财富的观念,营造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树立终身发展理念,积极面对老年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品质。

2.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支持鼓励老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技术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制度,承认并合理计量老年人的劳动价值和贡献,依法保护其劳动权利和合法收入。建立老年人才资源信息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推进老年人才市场建设。

3.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工作或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优良传统教育、社会公益活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老年人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个性特点成立各类兴趣组织和俱乐部,为社会参与创造条件。重视老年人知识、技能和经验优势,支持各类专业社团开展送医、送科技、送文化活动。

4.培育发展老年社会组织。

坚持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工作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专项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发挥老年社会组织在老年人社会参与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专栏4  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促进工程

推动镇(街道、区)老年协会依法登记和备案管理,到2020年依法登记率达到95%以上。开展政府购买老年事业服务和公益项目试点工作,创新老年人互助服务机制。鼓励各方力量投入资金支持老年协会建设,引导各方面资源和力量为老年协会提供培训指导和帮助。依托基层老年协会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站,带动周边社会机构长期为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开发一批方便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公众就近就便参与、满足老年协会和老年人实际需要的公益服务项目。

(五)改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保障老年人基本文化权益,满足老年人文化养老需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老年文化建设新局面,老年人普遍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老年教育事业全面繁荣,老年特色文化活动广泛开展,老年文化队伍不断壮大,老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1.大力发展老年教育。

推进老年教育改革创新。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发挥市老年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基层党校和社区学校在老年教育中的带头作用,推进浙江老年电视大学永康分校实体化办学。构建面向基层、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参加老年教育学习的老年人比例达到20%以上。加强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合作,促进师资与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

创新老年教育载体。引导公共教育资源向老年人有序开放,促进学校教育与老年教育双向互动。完善老年教育资金帮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加大福利彩票等公益基金对老年教育的扶持力度,改善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加强老年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形成数量稳定、规模合理、结构优化,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从事老年教育教学工作,整合社会优秀人才,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为老年教育提供服务。

2.扩大基本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工作。整合城乡社区各类老年活动设施资源,支持各类公共场所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鼓励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老年专报、老年栏目。鼓励电影放映单位向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推进各类老年活动中心转型升级,支持特色老年文化活动开展,打造更多老年人品牌文艺团队,深化文化养老服务内涵。支持优秀老年文艺团队、文艺节目参加文化广场等活动。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老龄宣传教育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推出一批符合老年人特点,反映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倡导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优秀剧目、优秀图书、优秀影视片、优秀音乐作品以及老龄公益广告。

3.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发展。

坚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工作方针,发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逐步形成并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加快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建设,5年间建成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5个。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项目、培训等。广泛开展老年人群众体育品牌活动,鼓励打造高水平的老年人特色体育活动项目,推广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

专栏5  老年教育提升工程

老年教育计划。建设1个高水平老年学校(老年电大分校),成为永康老年教育窗口,具有教学、活动、展示、交流等功能。建立2个老年教育示范基地,100个社区(村)教学点,引领全市老年教育工作。

老年教育均衡布局计划。广播电视大学和社区学校增挂老年教育牌子,基本建成全市老年教育办学系统。

网上老年大学建设计划。加大统筹力度,加快建设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功能齐全的网上老年大学

(六)营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

安全、便利、舒适为理念,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全面实施适老化改造,深化老年友好城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建设,提升老年人宜居安养水平。

1.着力推进涉老设施建设与改造。

优化老年人生活环境。统筹推进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室外空间、建筑、住所、交通和各类设施建设的适老性、可及性和便利性。

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对改扩建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全面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等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和村庄整治建设力度,优先满足老年人住房安全需要,解决困难老年人住房突出问题。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老年人居住环境。积极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

2.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文化环境。

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省情、市情教育,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将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利用传统重要节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尊老敬老活动,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推进孝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家庭建设,传承孝老家风,引导子女更好履行赡养责任。大力宣传表彰敬老养老助老先进典型。

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改革优待方式,提高优待标准,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老年优待工作法制化水平,推动城乡老年优待工作均衡发展。将老年人优待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各项优待规定落到实处,鼓励窗口服务单位和涉老部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待服务。

3.深化老年宜居环境创建活动。

加快构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体系,尽快形成一套结构合理、内容全面和指标科学的标准规范体系。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机制,规范后续管理,提升创建水平,推进创建活动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协调动员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着力加大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力度。

专栏6  “敬老爱老助老”工程

人口老龄化市情教育。健全完善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定期开展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每年发布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孝文化三进计划。2020年,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覆盖到90%以上的城乡社区、所有的中小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 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挖掘丰富的敬老爱老宣传教育资源,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敬老文明号双关爱活动。推进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深入社区和家庭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贫困老人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关爱服务。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立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敬老文明号志愿服务队伍。      

(七)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法治永康建设,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加强老年法治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老年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老年人家庭赡

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参与、宜居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促进各项政策制度的有机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2.加强老年政策法规教育。

大力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涉老规划,充分利用“12.4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制宣传月敬老月等时机,以市民大讲堂,巡回宣讲团以及新闻媒体、现代网络和宣传园地等群众喜闻乐见并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全民政策法制宣传。鼓励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防诈骗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老年群体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

进一步完善各级法律援助站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畅通服务渠道。拓宽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推进老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解答、优先指派。对于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失智及经济困难等特殊老年群体则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并扩充援助项目,减免服务用费。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等,提升服务水平。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为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与当地老龄工作机构或为老服务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执法体系,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开展针对老年人的消费诈骗、投资诈骗、网络诈骗和家庭暴力案件的专项整治。实行人防、物防、群防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警民互动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区治安巡逻和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老年人的社区居住安全感。同时加强社区管理机制创新,及时化解涉及老年人的矛盾和纠纷。加大对赡养人承担赡养责任的监督力度,倡导有赡养纠纷的家庭共同签署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

(八)培育壮大老龄产业。

坚持走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道路,通过制度创新、法律规范、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完善老龄产业发展环境,加强老年人消费引导,到2020年,政府宏观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社会广泛参与的老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初步显现,老年人有效需求和服务供给明显扩大。

1.制定老龄产业发展政策。

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年产业发展机制,将老龄产业发展纳入扶持行业目录,加快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优惠政策。采取政府适当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的办法发展老龄产业。着力培育老年医疗护理、老年生活照料、老年教育咨询、老年文化娱乐、老年旅游养生、老年保险理财、专业养老地产等领域新的增长点。

2.逐步建立老龄产业体系。

支持和促进老年护理、康复辅具、电子呼救(叫)等老年用品、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推进老年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的最佳经营效益;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的质量、规格认证标准。扶持老年人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旅游休闲、金融理财、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项目。大力发展老年人旅游娱乐市场,完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线路等老年服务设施,规范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秩序,深化老年养生旅游示范点建设。大力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支持具有永康特色的老龄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老龄事业发展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优先发展项目列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和财政重点支持项目。健全老龄委工作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和综合协调能力,切实保障与老龄工作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充实配备乡镇(街道)老龄工作专职干部,完善基层老龄工作组织网络,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二)完善投入机制。

根据我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且老年人口持续增加的实际,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乡、区域的发展差异,统筹安排老龄事业经费,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提升财政投入绩效。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设施,开展扶贫帮困和为老服务活动,为基层老年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形成老龄事业多元化投入机制,为老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

(三)壮大工作队伍。

配齐配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加强干部自身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引导并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到2017年底,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占比达到20%,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力争到2020年底达到50%以上。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程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为老服务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和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贴近实际需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常态化志愿者助老服务行动。并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其加大支持力度。

(四)强化技术保障。

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科技养老、智慧养老。建设科技养老服务平台,完善科技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互联共享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建立老年人电子信息档案,规范并完善老龄事业统计调查和发布等工作制度。

(五)实施检查评估。

根据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龄事业发展实际,我市将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建立完善老龄事业目标考核制度,并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主要指标列入政府考核指标,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全面性、时效性、灵活性原则,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工作,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