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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44016495U/2018-18892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18-11-09 16:47:03 文号 永卫计发〔2018〕10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通永康市康复出院专线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日期:2018-11-09 16:47:03
浏览: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845号文件精神,更好为永康市域内行动不便的康复出院患者提供护送服务,经研究决定开通永康市康复出院专线,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背景:

(一)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以及行动不便的康复服务患者增加,非急救业务呈上升态势。

(二)落实《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845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

二、具体措施:

科学区分非急救服务需求,将康复出院与急救业务分离,更好为永康百姓的健康服务。

(一)联系方式: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设“ 89288120 ”(市府网393120)康复出院专线,为行动不便的患者康复出院开通“预约”服务功能。患方可提前半天致电“89288120”专线进行预约,预约后由受理单位向患方确定救护车到达时间,有利于患方提前做好准备,提高康复出院的效率。

(二)实施单位: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永康医院。

(三)护送车辆:各实施医疗卫生单位的自备救护车作为护送康复出院患者的业务用车,受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救护车内配备专业固定与搬运设备、医用氧气等。

(四)“89288120”专线主要受理对象为:医院获得有效救治后仍行动不便,遵医嘱可以回家或去养老院、敬老院等机构且已不需要医务人员陪护的患者。

(五)工作流程: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受理患方来电---优先通知患方住院的医疗单位承担护送任务---护送单位联系患方谈妥并完成任务---护送单位完成任务后将结果反馈给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登记完成结果。

(六)收费标准:服务收费兼顾公益性,参考卫计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院前急救收费标准(3公里内起步价10元,3公里以上的部分按2元/公里计算,含返程公里数)。为方便市民付费,开通支付宝和微信等移动支付。

(七)运行时间:2018年8月31日前试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卫计局党委委员胡加星任组长,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人、各实施单位分管院长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永康市康复出院专线开通后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 通过微信等大众媒体加强“89288120”康复出院专线的宣传,让广大市民分清“120”(医疗急救)和“89288120”(康复出院)的功能。

(三)强化保障:1、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康复出院专线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护送专线必须确保畅通,相互联系沟通要及时有效;2、确保运送车辆、车载设备完好、安全;3、明确职责。指挥中心:受理预约电话,做好记录;及时将患方信息通知护送单位;掌握办理结果。护送单位:受理指挥中心来电;及时与患方联系沟通,明确车辆到达时间;向指挥中心报告办理结果。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卢轶副市长。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8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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