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44016495U/2018-1889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8-11-09 16:50:41 | 文号 | 永卫计发〔2018〕114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有关医疗单位:
为提高我市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按照《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和《全国妇幼年报质量控制工作手册》管理工作要求,金华市卫计委于2018年8月14日对我市妇幼年报/监测信息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抽查了我市第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象珠中心卫生院共四家单位,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接产机构监测报表质控情况:
1、核对2017年10月-2018年6月期间的出生缺陷个案、围产儿死亡个案、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艾梅乙项目信息数据等。发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出生缺陷漏报4例,梅毒产妇漏报6例;转新生儿科的高危新生儿未进一步随访;引产、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三本登记本未相互核对,有漏登现象;未愈出院的高危儿随访工作未到位。永康市妇幼保健院虽核对个案未发现漏报但存在登记本不整洁,涂改较多,资料未及时归档整理(妇科病房)。
2、抽查2018年1月-3月份分娩月报: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及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均与上报报表相符。
3、高危孕产妇管理及报表:危重孕产妇个案未发现漏报,但在中重度高危登记本上漏登1例,各类高危登记表格资料混乱、不全。
4、各级质控不到位:各类报表报出数据之前未自我检查,自我质控。
(二)基层卫生院报表质控情况:
1、核对2018上半年妇儿保年报、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高危孕产妇管理数据:
儿保: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乳喂养统计口径不规范,营养评价,数据与个案不符;儿保系管本登记不完整母乳喂养及营养评价存在缺项。
妇保:象珠中心卫生院孕产妇系管记录清晰,但西城、象珠均存在孕产妇系管本登记不及时(分娩后补登),未及时随访,保健册存在缺项,部分报表统计概念不清楚,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随访无记录,未产访1例。
2、异地交换系统处理未留底登记。
3、公安、计生、防疫核对的原始数据资料未留底。
(三)民生实事妇幼健康项目
1、免费产前筛查项目与0-3岁儿童发育筛查项目已开展,但开展时间较晚,完成率较低,资料不全、不齐(如实施方案、流程,工作会议,宣教资料,督导标准督导情况,阶段小结等)。各基层卫生院宣教工作未开展。
2、母子健康手册APP未开始注册使用。
二、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规范统计行为,严格报表纪律,提高报表统计的规范性与准确性,加强报表统计的学习、培训,重点针对报表指标概念、填报说明、填报范围、各类报表的上报原则等一一进行学习。
(二)统一报表口径,保持统计取数的连续性和一贯性,以防止错报漏报。
(三)报表数据来源要全面、完整,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各项相关环节、科室的数据要核对相符,各助产机构信息员上报数据前妇科,产科要到院感科、新生儿科、病案室、门诊/住院病历、疾控等进行核对;各卫生院报送数据前做好妇保、儿保、防疫、计生等科室部门的信息核对,核对后原始数据要留底保存,做到数出有据。 (四)按流程进行信息报送,做好各级质控工作,科室人员报前要自查,医院汇总报前要质控,市级加强质控力度,可以更换质控方式,乡镇互查等。
(五)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随访、上报程序:
1、门诊做好高危孕产妇登记工作(发现的各级别高危均要记录)。
2、门诊与病房发现橙色(即中度)及以上高危孕产妇,要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及“中重度高危登记本”。
3、需要转诊的高危孕产妇须填写“高危孕产妇报告转诊单”及“危重/转诊孕产妇登记表”的转诊栏。
4、发现危重孕产妇填写“金华市危重孕产妇病例个案表/点评表”,同时在“中重度高危登记本”及“危重/转诊孕产妇登记表”的危重栏均要记录。
5、各基层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随访按照五色等级管理要求进行随访工作。
(六)民生实事妇幼健康项目已开展,逐步完善各项相关工作,做好资料整理,加强宣传力度,完成预期目标。
各相关医疗单位要认真梳理,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整改问题,明确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有效提升我市妇幼各类信息报表的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各单位将问题整改情况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卫计局徐珂处。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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