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000000/2019-29336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9-11-01 15:08:4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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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永康市市政府印发实施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建筑、交通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城市道路、厂区环境卫生、工业料堆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等各类扬尘突出问题,指导全市实现扬尘污染整治。
二、制定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金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永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工地全部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建成区基本实现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全覆盖;企业全部实现无尘厂区创建规范管理;月降尘量小于5吨/平方公里。
(二)主要内容
1.全面加强建筑、交通工程、建(构)筑物拆除扬尘整治。2.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厂区环境卫生、工业料堆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扬尘整治。
四、适用范围
全市
五、实施日期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六、解读责任
《实施方案》由永康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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