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信息公开指南
古山镇
来源: 浙江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9-11-22  09:57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古山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部门(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部门(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古山镇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部门(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收费项目及监督保障措施〈这几类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部门(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8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古山镇文化活动中心)索取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yk.gov.cn/zwgk/xxgkml/xzjdxxgk/113307330784210/08/czyjs/index.html)。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部门(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部门(单位)申请获取。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公开受理处(办);办公地址:古山镇文化活动中心四楼党政综合办公室;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联系电话:87517839;传真号码:87516969;邮政编码:321307。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单位)申请公开本部门(单位)的信息,应填写《古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目前,古山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古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也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www.yk.gov.cn)"古山镇信息公开指南"中获取。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掌握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市公开办监督电话:0579-87101077,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0579-87101524,联系地址:永康市监察局执法室,邮政编码:321300。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永康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