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0L45670B/2019-00713 | 发布机构 | 城西新区 |
发文时间 | 2019-06-03 10:54:11 | 文号 | 永城西[2019]4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水平,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永康市【2019】33号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6月底前,新区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和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理顺,形成“政府建章立制、财政保障经费、农业部门监督指导、属地监督、专业机构代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力争做到“三资”全纳管、全监督、全规范、全公开、全清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权属不变。坚持集体资产权属(包括所有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由代理单位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持集体资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推进“三资”统一平台、统一标准,数据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坚持稳步推进原则。要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先易后难,妥善解决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改革期间,对一些复杂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由新区妥善处理。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新型代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业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农商银行)代理。新区与永康农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由永康农商银行负责会计业务。建立完善代理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代理经费拨付挂钩。新区参照编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付代理经费。永康农商银行要建立健全代理人员考核办法,建立薪资晋升机制,确保人员稳定。
(二)构建“双公开”制度。构建新型农村集体“三资”公开体系,实行“双公开”制度。一是纸质账公开。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纸质日记账。二是电子账公开。在永康广电互动电视基础上,开发搭建永康市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原始凭证和附件等“三资”会计资料扫描录入后,以电子档案方式在互动平台公开,村集体经济成员随时通过互动电视公开平台实现查阅和监督。
(三)完善立体监督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根据“三年一轮审”要求实现村级财务审计(清理)全覆盖。
(四)完善运行责任制度。依法落实新区监督主体责任,成立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改革和监督职能。配强代理中心负责人人选,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部门、新区、村、永康农商银行各方责任。推行“双审核”制度,“三资”票据先由永康农商银行代理会计先行审核合格,加盖财务专用章,再由新区专人监督审核,加盖代理中心负责人印鉴章。永康农商银行代理会计主要审核会计凭证的合规性、有效性、完备性,新区主要从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的角度审核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同时,建立健全“三资”矛盾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三资”问题,积极调处“三资”信访。各村与新区签订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承诺书,保证按规报账、及时公开。将“三资”监管工作列入联村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5月底前完成)。
1.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制订改革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代理业务移交、互动电视安装、矛盾协调的职责分工。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33号)文件,新区成立以管委会主任徐杰为组长,纪工委书记吴卓绛和管委会副主任应龙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
2.完成村互动电视安装情况摸底汇总,制订互动电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6月中旬前完成)。
1.做好代理业务交接。处理好动员部署会前所有账务,新区与永康农商银行签订代理合作协议,完成代理业务交接工作。
2.完成代理场所装潢布置。以方便村报账为原则,安排确定“三资”代理场所,移交现有办公设备。按照统一门头标识、统一内部布置的要求,做好代理场所标准化建设。
3.完成互动电视安装和电视公开。各村按照平时开放、查询方便、有人管理的原则,确定互动电视安装场所,每个公开点必须配备一台供公开查询使用的电视机。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安装好互动电视,完成电视公开系统安装调试,保证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电视互动公开平台按时开通。做好设备支持和维护工作。
4.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制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按制度规定开展日常监管,实行“双审核”。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矛盾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复杂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调处“三资”信访。根据市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问题。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6月底前)。
开展代理情况、公开情况、清理审计开展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查漏补缺,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完成相关工作的扫尾,总结改革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西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改革完成后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常设机构职能,指派专人履行监督职责,以强有力的工作力量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权益维护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也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部门、新区、村、永康农商银行各方责任。新区要切实承担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复杂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程序和办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和交易程序。要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对审计存在问题的村要追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准确把握委托代理权限,正确处理加强“三资”监管与维护村民民主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要组织力量加强“三资”监管情况、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新区纪委要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
(四)注重工作创新。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体制机制上加强探索创新。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永康市城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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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水平,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永康市【2019】33号文件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6月底前,新区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和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理顺,形成“政府建章立制、财政保障经费、农业部门监督指导、属地监督、专业机构代理服务”的工作机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力争做到“三资”全纳管、全监督、全规范、全公开、全清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权属不变。坚持集体资产权属(包括所有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由代理单位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持集体资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推进“三资”统一平台、统一标准,数据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坚持稳步推进原则。要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先易后难,妥善解决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改革期间,对一些复杂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由新区妥善处理。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新型代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业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农商银行)代理。新区与永康农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由永康农商银行负责会计业务。建立完善代理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代理经费拨付挂钩。新区参照编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付代理经费。永康农商银行要建立健全代理人员考核办法,建立薪资晋升机制,确保人员稳定。
(二)构建“双公开”制度。构建新型农村集体“三资”公开体系,实行“双公开”制度。一是纸质账公开。在村务公开栏公开纸质日记账。二是电子账公开。在永康广电互动电视基础上,开发搭建永康市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原始凭证和附件等“三资”会计资料扫描录入后,以电子档案方式在互动平台公开,村集体经济成员随时通过互动电视公开平台实现查阅和监督。
(三)完善立体监督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制度,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根据“三年一轮审”要求实现村级财务审计(清理)全覆盖。
(四)完善运行责任制度。依法落实新区监督主体责任,成立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改革和监督职能。配强代理中心负责人人选,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部门、新区、村、永康农商银行各方责任。推行“双审核”制度,“三资”票据先由永康农商银行代理会计先行审核合格,加盖财务专用章,再由新区专人监督审核,加盖代理中心负责人印鉴章。永康农商银行代理会计主要审核会计凭证的合规性、有效性、完备性,新区主要从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的角度审核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同时,建立健全“三资”矛盾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三资”问题,积极调处“三资”信访。各村与新区签订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承诺书,保证按规报账、及时公开。将“三资”监管工作列入联村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9年5月底前完成)。
1.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制订改革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代理业务移交、互动电视安装、矛盾协调的职责分工。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33号)文件,新区成立以管委会主任徐杰为组长,纪工委书记吴卓绛和管委会副主任应龙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
2.完成村互动电视安装情况摸底汇总,制订互动电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6月中旬前完成)。
1.做好代理业务交接。处理好动员部署会前所有账务,新区与永康农商银行签订代理合作协议,完成代理业务交接工作。
2.完成代理场所装潢布置。以方便村报账为原则,安排确定“三资”代理场所,移交现有办公设备。按照统一门头标识、统一内部布置的要求,做好代理场所标准化建设。
3.完成互动电视安装和电视公开。各村按照平时开放、查询方便、有人管理的原则,确定互动电视安装场所,每个公开点必须配备一台供公开查询使用的电视机。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安装好互动电视,完成电视公开系统安装调试,保证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电视互动公开平台按时开通。做好设备支持和维护工作。
4.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制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按制度规定开展日常监管,实行“双审核”。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矛盾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复杂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调处“三资”信访。根据市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及时处置违法违规问题。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6月底前)。
开展代理情况、公开情况、清理审计开展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查漏补缺,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完成相关工作的扫尾,总结改革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西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改革完成后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常设机构职能,指派专人履行监督职责,以强有力的工作力量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权益维护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也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部门、新区、村、永康农商银行各方责任。新区要切实承担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复杂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细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程序和办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和交易程序。要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对审计存在问题的村要追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准确把握委托代理权限,正确处理加强“三资”监管与维护村民民主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要组织力量加强“三资”监管情况、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新区纪委要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
(四)注重工作创新。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体制机制上加强探索创新。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永康市城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