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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1772/2020-72184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时间: 2020-01-24
文号: 主题分类: 民政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24 09: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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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民政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永康市民政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康”门户网站(www.yk.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金城路 25号4号楼4403;邮编:321300;联系电话:0579-8710173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民政局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维护政权透明运行,树立民众对民政工作的信心和认可。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公开责任。及时根据人员调动及工作需要调整永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公开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不断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扩大范围,加大公开力度。《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贯彻《条例》的精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法规公文和工作信息等老百姓更为关心的内容,并且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项目,尽量增加信息量,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重点公开信息包括民政政策法规、工作计划、行政许可项目、政务活动和财政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低保、低保边缘等在村(居)公示栏展示;一些重要的民政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0条,其中通过永康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开机构职能调整1条、内设科室职能4条、部门文件3条、政务活动4条、业务公告73条、财务信息3条;通过永康广电、永康电视台滚动播放殡葬改革宣传信息180条,通过《行风热线》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25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

48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这一项要求“要突出重点,注重用数据反映情况,将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反映本机关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信息公开要求更高,根据我局以往行政执法活动信息公开情况,该项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单列,需单独归类公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