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92043434/2020-1687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时间: | 2020-01-09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4316办公室,邮编:321300,电话:89289011,电子邮箱:94698170@qq.com)。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2019年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依法、规范推进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落实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开。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浙江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项目进行梳理,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网络公开为主,加强“永康市环保局”微信公众账号信息推送,每天推送环保动态信息,再根据不同环境信息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布环境信息。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出台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台帐记录、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新网站的栏目进行责任分解,对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9年度,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上传各类政务信息共589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公示555件,答复举报投诉或咨询1451起,积极做到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及时公开。继续与永康电视台联合办好《环保前沿》栏目、与永康日报社联合办好《环保》栏目,与永康广播电视台办好《永康环保》栏目、《环保曝光台》栏目。在永康日报每季度刊登排污费征收企业、计算办法、收费额等详细情况,刊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注销信息,其它政策宣传、政务动态新闻等43篇。行政处罚,财务收支,接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等依规定按季度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内容包含环保职能、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环保动态、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污染普查等方面。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有效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实现政务有效公开。为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方便市民参与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门设有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公告公示、通知公文等栏目。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永康日报设有《环保》专栏,永康电视台设有《环保前沿》、《环保曝光台》专栏,永康广播电台设有《永康环保》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主流媒体、媒介全覆盖,主要是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环保知识、生态文化、政策法规,发布工作通知等。
3、在政府受理点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点,能及时有效为社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其他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开栏、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与电话服务“114”进行联动,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拨打“114”电话查询。设置12369环境热线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化服务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0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复议4件(被撤销1件,维持2件,撤回复议1件);诉讼3件(维持1件,审理中2件),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无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承担,相关费用通过行政经费列支。
七、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群众对政务信息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改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形式,积极探索,增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不断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4316办公室,邮编:321300,电话:89289011,电子邮箱:94698170@qq.com)。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2019年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依法、规范推进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落实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开。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浙江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项目进行梳理,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网络公开为主,加强“永康市环保局”微信公众账号信息推送,每天推送环保动态信息,再根据不同环境信息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布环境信息。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出台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台帐记录、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新网站的栏目进行责任分解,对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9年度,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上传各类政务信息共589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公示555件,答复举报投诉或咨询1451起,积极做到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及时公开。继续与永康电视台联合办好《环保前沿》栏目、与永康日报社联合办好《环保》栏目,与永康广播电视台办好《永康环保》栏目、《环保曝光台》栏目。在永康日报每季度刊登排污费征收企业、计算办法、收费额等详细情况,刊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注销信息,其它政策宣传、政务动态新闻等43篇。行政处罚,财务收支,接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等依规定按季度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内容包含环保职能、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环保动态、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污染普查等方面。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有效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实现政务有效公开。为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方便市民参与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门设有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公告公示、通知公文等栏目。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永康日报设有《环保》专栏,永康电视台设有《环保前沿》、《环保曝光台》专栏,永康广播电台设有《永康环保》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主流媒体、媒介全覆盖,主要是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环保知识、生态文化、政策法规,发布工作通知等。
3、在政府受理点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点,能及时有效为社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其他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开栏、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与电话服务“114”进行联动,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拨打“114”电话查询。设置12369环境热线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化服务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0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复议4件(被撤销1件,维持2件,撤回复议1件);诉讼3件(维持1件,审理中2件),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无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承担,相关费用通过行政经费列支。
七、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群众对政务信息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改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形式,积极探索,增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不断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4316办公室,邮编:321300,电话:89289011,电子邮箱:94698170@qq.com)。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2019年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依法、规范推进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落实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开。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浙江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项目进行梳理,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网络公开为主,加强“永康市环保局”微信公众账号信息推送,每天推送环保动态信息,再根据不同环境信息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布环境信息。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出台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台帐记录、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新网站的栏目进行责任分解,对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9年度,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上传各类政务信息共589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公示555件,答复举报投诉或咨询1451起,积极做到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及时公开。继续与永康电视台联合办好《环保前沿》栏目、与永康日报社联合办好《环保》栏目,与永康广播电视台办好《永康环保》栏目、《环保曝光台》栏目。在永康日报每季度刊登排污费征收企业、计算办法、收费额等详细情况,刊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注销信息,其它政策宣传、政务动态新闻等43篇。行政处罚,财务收支,接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等依规定按季度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内容包含环保职能、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环保动态、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污染普查等方面。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有效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实现政务有效公开。为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方便市民参与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门设有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公告公示、通知公文等栏目。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永康日报设有《环保》专栏,永康电视台设有《环保前沿》、《环保曝光台》专栏,永康广播电台设有《永康环保》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主流媒体、媒介全覆盖,主要是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环保知识、生态文化、政策法规,发布工作通知等。
3、在政府受理点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点,能及时有效为社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其他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开栏、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与电话服务“114”进行联动,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拨打“114”电话查询。设置12369环境热线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化服务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0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复议4件(被撤销1件,维持2件,撤回复议1件);诉讼3件(维持1件,审理中2件),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无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承担,相关费用通过行政经费列支。
七、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群众对政务信息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改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形式,积极探索,增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不断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4316办公室,邮编:321300,电话:89289011,电子邮箱:94698170@qq.com)。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2019年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依法、规范推进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落实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开。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浙江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项目进行梳理,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网络公开为主,加强“永康市环保局”微信公众账号信息推送,每天推送环保动态信息,再根据不同环境信息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布环境信息。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出台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台帐记录、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新网站的栏目进行责任分解,对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9年度,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上传各类政务信息共589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公示555件,答复举报投诉或咨询1451起,积极做到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及时公开。继续与永康电视台联合办好《环保前沿》栏目、与永康日报社联合办好《环保》栏目,与永康广播电视台办好《永康环保》栏目、《环保曝光台》栏目。在永康日报每季度刊登排污费征收企业、计算办法、收费额等详细情况,刊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注销信息,其它政策宣传、政务动态新闻等43篇。行政处罚,财务收支,接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等依规定按季度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内容包含环保职能、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环保动态、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污染普查等方面。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有效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实现政务有效公开。为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方便市民参与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门设有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公告公示、通知公文等栏目。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永康日报设有《环保》专栏,永康电视台设有《环保前沿》、《环保曝光台》专栏,永康广播电台设有《永康环保》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主流媒体、媒介全覆盖,主要是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环保知识、生态文化、政策法规,发布工作通知等。
3、在政府受理点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点,能及时有效为社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其他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开栏、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与电话服务“114”进行联动,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拨打“114”电话查询。设置12369环境热线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化服务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0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复议4件(被撤销1件,维持2件,撤回复议1件);诉讼3件(维持1件,审理中2件),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无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承担,相关费用通过行政经费列支。
七、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群众对政务信息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改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形式,积极探索,增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不断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4316办公室,邮编:321300,电话:89289011,电子邮箱:94698170@qq.com)。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2019年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依法、规范推进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落实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开。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浙江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项目进行梳理,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网络公开为主,加强“永康市环保局”微信公众账号信息推送,每天推送环保动态信息,再根据不同环境信息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布环境信息。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出台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台帐记录、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新网站的栏目进行责任分解,对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9年度,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上传各类政务信息共589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公示555件,答复举报投诉或咨询1451起,积极做到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及时公开。继续与永康电视台联合办好《环保前沿》栏目、与永康日报社联合办好《环保》栏目,与永康广播电视台办好《永康环保》栏目、《环保曝光台》栏目。在永康日报每季度刊登排污费征收企业、计算办法、收费额等详细情况,刊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注销信息,其它政策宣传、政务动态新闻等43篇。行政处罚,财务收支,接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等依规定按季度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内容包含环保职能、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环保动态、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污染普查等方面。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有效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实现政务有效公开。为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方便市民参与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门设有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公告公示、通知公文等栏目。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永康日报设有《环保》专栏,永康电视台设有《环保前沿》、《环保曝光台》专栏,永康广播电台设有《永康环保》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主流媒体、媒介全覆盖,主要是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环保知识、生态文化、政策法规,发布工作通知等。
3、在政府受理点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点,能及时有效为社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其他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开栏、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与电话服务“114”进行联动,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拨打“114”电话查询。设置12369环境热线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化服务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0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复议4件(被撤销1件,维持2件,撤回复议1件);诉讼3件(维持1件,审理中2件),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无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承担,相关费用通过行政经费列支。
七、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群众对政务信息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改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形式,积极探索,增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不断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及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4316办公室,邮编:321300,电话:89289011,电子邮箱:94698170@qq.com)。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在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二)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2019年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统一部署,依法、规范推进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落实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开。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浙江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的项目进行梳理,以方便群众查询、使用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网络公开为主,加强“永康市环保局”微信公众账号信息推送,每天推送环保动态信息,再根据不同环境信息特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发布环境信息。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保障。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出台了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公开事项台帐记录、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对新网站的栏目进行责任分解,对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及责任单位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9年度,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上传各类政务信息共589条,其中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公示555件,答复举报投诉或咨询1451起,积极做到政府信息尽可能公开、及时公开。继续与永康电视台联合办好《环保前沿》栏目、与永康日报社联合办好《环保》栏目,与永康广播电视台办好《永康环保》栏目、《环保曝光台》栏目。在永康日报每季度刊登排污费征收企业、计算办法、收费额等详细情况,刊登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文件注销信息,其它政策宣传、政务动态新闻等43篇。行政处罚,财务收支,接待、考察、车辆费用支出等依规定按季度公开。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内容包含环保职能、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环保动态、政策法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生态建设、污染普查等方面。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维护及内容更新,有效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实现政务有效公开。为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方便市民参与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门设有局长信箱、举报投诉、公告公示、通知公文等栏目。
2、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永康日报设有《环保》专栏,永康电视台设有《环保前沿》、《环保曝光台》专栏,永康广播电台设有《永康环保》专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电话等主流媒体、媒介全覆盖,主要是报道环保工作动态,宣传环保知识、生态文化、政策法规,发布工作通知等。
3、在政府受理点公开。我局将文件及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送到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我局的政府信息。
4、设置依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点,能及时有效为社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其他公开形式。在办公地点设置公开栏、公告栏公布相关信息。与电话服务“114”进行联动,有关信息可以通过拨打“114”电话查询。设置12369环境热线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化服务体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0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复议4件(被撤销1件,维持2件,撤回复议1件);诉讼3件(维持1件,审理中2件),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无申诉。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承担,相关费用通过行政经费列支。
七、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群众对政务信息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改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上级信息载体的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形式,积极探索,增强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重点公开,不断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