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永康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将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工作动态、行政处罚、应急管理、专项活动、举报投诉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1号楼3楼)索取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永康市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www.yk.gov.cn)。此外,还会通过新闻发布、新闻媒体、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辅助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实际状态实事求是地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办公地址:永康市东塔路187号;联系电话:0579-89292680;传真号码:0579-89292680;邮政编码:321300。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30(夏令时);8:30-11:30,13:30-17:00(冬令时)。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本机关的信息,应填写《永康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目前,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永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要同时进行多项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时限
通知补正时间为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
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可延长答复时间为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不收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市公开办监督电话:0579-87101077,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0579-87101524,联系地址:永康市监察局执法室,邮政编码:321300。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永康市监察局)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79-89292680,地址:永康市东塔路187号二楼,邮编:3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