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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永康市支行
来源: 人行永康市支行 发布时间:2020-10-18  21: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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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康市支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支行编制了《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支行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永康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目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我支行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支行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yk.gov.cn;指定地点为:永康市金城路9号;公开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联系电话:0579-87216139。

我支行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我支行将及时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我支行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支行申请获取。我支行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向我支行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未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的。但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我支行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2.属于我支行内部的工作信息、研究信息及议事规则等事项;

3.与我支行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危及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不予公开;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受理部门

我支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为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7216139;传真号码:0579-87216119;通信地址:永康市金城路9号;邮政编码:321300。

(三)提出申请

向我支行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根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属于人民银行职责范围的事项申请见附件1,属于外汇局职责范围的事项申请见附件2)。

1.当面递交。申请人可以到我支行办公室当场递交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以提交申请表的日期为收到申请之日。

2.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挂号信函方式提交的,以我支行签收的日期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的,我支行将于收到信函之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申请人可以到永康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表。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四)申请办理

我支行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书面告知全部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因申请内容不明确需申请人补正的,以收到补正申请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1.申请获取的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申请人查阅途径,明确指出该信息所处的具体位置(如网址等)。

2.申请获取的信息符合依申请公开规定的,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向申请人说明具体理由,并尽到合理检索义务。

5.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申请且已经答复的,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6.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对于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7.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8.要求提供属于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

9.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所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我支行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因故需延期答复的,我支行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或需征求其他机关意见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我支行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收费标准

我支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信息更正申请

公众认为我支行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可以向我支行提出政府信息更正申请,但应同时提供有关证据。

(一)受理部门

我支行受理政府信息更正申请的部门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联系方式、地址等具体见“依申请公开”。

(二)提出申请

向我支行提出政府信息更正申请的,应当填写《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具体申请途径、方式参照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处理

我支行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四、监督和保障

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如认为我支行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或侵害自身权利的,可以向上级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人认为我支行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永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或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投诉举报。

永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信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政编码:321300。

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通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726号,邮政编码:321015。

(二)申请人认为我支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途径: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通信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726号,邮政编码:321015。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通信地址: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邮政编码:321300。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需政府信息情况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获取的方式(可选)

囗邮寄

囗电子邮件

囗传真

囗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所指的政府信息为人民银行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本申请表不接受业务咨询、信访、投诉、举报等。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康市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模板)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需政府信息情况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获取的方式(可选)

囗邮寄

囗电子邮件

囗传真

囗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所指的政府信息为外汇管理局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本申请表不接受业务咨询、信访、投诉、举报等。
附件3

 

中国人民银行永康市支行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模板)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需更正政府信息情况

所需更正的政府信息


更正要求及理 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证据材料    份。


附件4

 

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康市支局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模板)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法人/其他组织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需更正政府信息情况

所需更正的政府信息


更正要求及理 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证据材料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