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教育局2020年新教师岗前培训通知
各位新教师:
为帮助新教师进行角色转变,在即将到来的新学期里更快更好的投身教学岗位,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与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进行新中小学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帮助树立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廉洁从教的教师意识,实现角色转变,更好的适应学校教育教学需要;
2.帮助熟悉教材教法,掌握备课常规,设计课堂教学,增强管理学生能力。
二、培训时间
2019年8月3日-8月15日
三、培训地点
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金马路501号)
四、参加对象与具体安排
(一)培训对象:2020年入职的新教师,包括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考事业编制、雇员制教师、卫校教师共290人
(二)培训安排
1.培训动员会
时间:8月3日上午8:20
地点:永康教师进修学校九号楼九楼报告厅(金马路501号)
2.分班活动
3.培训开班典礼
时间:8月3日下午14:00;
4.理论培训:8月3日-8月7日
5.学科培训:8月9日-8月14日
6.培训结业典礼、返程:8月15日
五、学员教材准备
要求每位新教师吃透教材,最少备好半个月的课,要求各学员准备好以下相应学科的教材:
学前教育教师带《幼儿园体验式学习与发展课程教师用书》小班、中班、大班上册教材;
小学语文教师带部编版1-5年级上册小学语文统编教材;
小学数学教师带北师大版1、3、5年级上册教材;
小学英语教师带人教版三至六年级英语教材:
小学科学教师带目前使用的教科版3-6年级上下册教材;
小学体育教师带浙教版水平2、3教师用书,哨子一个;初中体育教师带浙教版水平4教师用书,哨子一个;职校教师《体育与健康》人教版教师用书,哨子一个。《浙江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指导纲要》
小学美术教师教材带浙美版(现用)3-4年级上册教材;初中美术教师教材带浙美版(现用)7-8年级上册教材;高中美术教师带湘美班《美术鉴赏》教材:
小学音乐教师带《名优教师设计音乐课教案与评析》1-6年级教材,初中音乐教师带《名优教师设计音乐课教案与评析》7-9年级教材;
信息技术教师带新版教材;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科学教师带七、八年级上册、下册教材;
初中社会教师带《历史与社会》七、八年级上册教材,《道德与法治》七、八年级上册教材;
初中英语教师带七、八、九年级上、下册教材及初中英语课程标准;
高中语文教师带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教科书《语文》必修上册、
高中数学教师带人教版A数学必修1、2教材;
高中英语教师带必修2、选修6教材;
高中政治教师带新教材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高中历史教师带人教版中外历史纲要(上)(下)册
高中地理教师带湘教版必修1,2教材;
高中物理教师带人教版必修1,2教材;
高中化学教师带人教版必修1,2教材;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初中生心理健康教育》,中职心理健康教师带《中职心理健康教育》;
卫校专业课教师所带教材由所在学校通知;
职技校数字媒体或影像带《计算机基础》教材,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数控车床、工业机器人教师带《机械制图》教材,电子商务教师带《网店运营》教材,会计教师带《基础会计》教材,烹饪教师带《中职面点》《烹饪原料初加工》教材,电气自动化教师带《电工基础》教材,法律、宾旅教师自选教材。
六、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2020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应在培训前14天申领金华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1.“健康码”为绿码、14天行程轨迹(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可生成)均在浙江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新教师方可参加培训;
2.以下情形新教师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培训:
(1)非绿码以及14天行程轨迹有浙江省外的新教师,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培训。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教育局人事科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培训。
3.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培训: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培训。
(2)培训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新教师,不得参加培训。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新教师,不得参加培训。
4其他要求:
(1)新教师应当如实申报培训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见附件,8月3日上午交回),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新教师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七、其他相关要求
1.培训时不能穿拖鞋、背心、吊带、超短裙之类;
2.培训期间不服从管理、违反各项纪律的,将视情处理,培训表现列入聘用后的新教师考核记录;
3.孕期、哺乳期,患病等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向人事科提交书面请假条(附诊断证明);
4.人才引进人员中非永康籍的人员,请及时告知所在学校参加岗前培训事项,方便学校安排工作。
5.请自带水杯。
敬请各新教师准时参加,并相互转告。
附件:承诺书
永康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9日
承诺书
永康市教育局:
本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 学段: 学科: 学校: 身份证号:________ 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
15日内去过的居住地以外的城市:
为实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在2020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前作出如下承诺:
1.如实向教育局报告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本人的行程和家庭成员的健康信息,做到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2.本人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
3.本人近期未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未到过新疆、大连等疫情高发地区,未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或接触过但已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且无症状。
4.本人严格配合佩戴口罩进入培训场所体温检测工作。
5. 自觉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服从教育局疫情防控期间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积极学习病毒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向班主任如实汇报。
7.自觉实行“住所-培训场所”模式,避免非必要外出,接触其他社会人群,减少病毒传播隐患。
8.有耐心、多理解,自觉配合教育局、培训学校相关检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发表未经官方证实的言论;出现疑似症状,不恐慌、不侥幸,早就医。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若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政府部门及教育局相关规定,存在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造成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等影响,自愿依纪依规接受处理;若因本人原因造成疫情蔓延,致使学员、教师身体健康受到危害,或导致疫情防控受到严重负面影响的,自愿接受从重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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