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康市应急蔬菜种植补助政策
操作程序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农办:
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意见》(永政发〔2020〕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应急蔬菜种植补助政策的执行,特制订操作程序如下 :
一、补助范围。2020年3月11日前,利用水稻田、毛芋田等新种、套种应急蔬菜,经镇(街道、区)农办和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认定,连片面积在5亩以上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应急蔬菜品种主要包括:小白菜、青菜、油麦菜、生菜、菠菜、春萝卜及毛菜(萝卜苗)等速生蔬菜。
二、补助标准: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中途因各种因素未能实际投产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程序:
1.种植户向镇(街道、区)农办提出申请,填写种植申请表(见附件)。
2.镇(街道、区)农办会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现场察看并认定种植计划。
3.种植户在采收前1周申请验收,经镇(街道、区)农办会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现场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到种植户。
附件:永康市应急蔬菜种植申请表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1日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印发
附件:
永康市应急蔬菜种植申请表
种植户或家庭农场 | | 种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或信用代码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种植品种 | 计划种植面积(亩) | 实际种植 面积(亩) | 实际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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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种植计划认定意见 | 同意种植 亩。 签名: 时间:2020年 月 日 |
采收现场验收意见 | 经验收,该户符合补助条件实际种植面积 亩。 验收签名: 时间:2020年 月 日 |
附件
永农字〔 2020 〕19号-关于印发永康市应急蔬菜种植补助政策操作程序的通知[202002211605280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