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19-13066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0-02-2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
3号建议的答复
徐步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重视门企工业垃圾处置问题的建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工业经济发达,企业众多,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垃圾,虽然经过回收利用,消纳了一部分,但剩余部分的处置成为困扰企业和社会的一个难题。
2013年,我市出台政策,明确工业垃圾的分类处理方式:即可以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的工业垃圾,一律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不能焚烧但符合填埋条件的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危险固体废物由企业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该政策的实施对我市工业垃圾处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老填埋场因超负荷停止运行,新填埋场刚投入运行,生活垃圾填埋负荷量较大,且环保要求日趋严格,对一般工业固废进入填埋场的条件进行了限制,导致部分工业垃圾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加强分类处置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处置一般工业垃圾,做好厂内分类,进一步细分可回收垃圾、可焚烧垃圾、可填埋垃圾、危险固废等,从源头减少工业垃圾量。同时,明确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企业进行指导和监管,共同做好工业垃圾处置工作。
二、提升垃圾处理能力
深入挖掘花川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消纳能力,在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垃圾分开处置的前提下,近期考虑将符合填埋条件的工业垃圾进行填埋。研究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问题,提高焚烧处置能力。鼓励固废处置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提升工业固废防治能力。
三、提高危废处置效率
积极对接处置单位,做好对企服务,加强垃圾产生企业和处置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服务,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工作。同时,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高处置效率。
衷心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