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979118624/2020-16170 | 发布机构: | 市市监局 | 发文时间: | 2020-02-27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编制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永康市龙川中路398号,邮编:321300,电话:87111767。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健全组织建设。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确定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基层分局(所)、直属(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专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条例》的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督促通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二)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通过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分局(所)、直属(下属)单位的组织和指导。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9条(包括网站、微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88022条。
(三)完善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执法依据与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救济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管理、廉政建设、统计报告、检测公告等12大类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综合类信息、行政审批、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市场合同监管、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质量与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流通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与合格评定、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将《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等列入信息公开重要学习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各栏目的日常管理更新责任单位。
(五)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
在巩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平台地位的同时,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实时发布市场监管权威信息、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全年通过公众号编发推送信息174条,吸引粉丝6万多人。
(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成立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足配强专业人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单位: | 2019年度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8803 | 增7089 | 4589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9 | 增96 | 285 |
行政强制 | 57 | 增18 | 8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130.993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单位: |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度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9 | 9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3 | 1 | 1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2 | 2 | 3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单位: |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度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8 | 3 | 31 | 2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新条例的学习掌握不够,未组织开展系统学习;二是公众对获取信息公开渠道的知晓度仍然不够,虽然加大了对行政决策、监管执法决定等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但在日常工作开展中仍然有不少群众咨询相关信息;三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发挥不够。2020年,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信息工作管理,做好全盘统筹谋划,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进一步做好维护管理。
2.加强重点工作内容公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总要求,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质量提升行动等领域的政策解读,让公众及时知晓改革举措,联合各新闻媒体形成互动,提升改革影响。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等民生热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阳光政务,依法行政。
3.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信息,相关信息对公众免费开放查询。积极向上级建议,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