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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979118624/2020-16170 发布机构: 市市监局 发文时间: 2020-02-27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27  09: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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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编制永康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永康市龙川中路398号,邮编:321300,电话:87111767。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健全组织建设。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确定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基层分局(所)、直属(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专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条例》的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督促通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二)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通过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分局(所)、直属(下属)单位的组织和指导。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201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9包括网站、微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88022条。

(三)完善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执法依据与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救济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管理、廉政建设、统计报告、检测公告等12大类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综合类信息、行政审批、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市场合同监管、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管、质量与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流通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与合格评定、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四)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将《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等列入信息公开重要学习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各栏目的日常管理更新责任单位。

(五)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

在巩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平台地位的同时,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实时发布市场监管权威信息、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全年通过公众号编发推送信息174条,吸引粉丝6万多人。

(六)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成立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足配强专业人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

2019年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803

增7089

458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

增96

285

行政强制

57

增18

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130.99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

1

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2

2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8

3

31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新条例的学习掌握不够,未组织开展系统学习;二是公众对获取信息公开渠道的知晓度仍然不够,虽然加大了对行政决策、监管执法决定等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但在日常工作开展中仍然有不少群众咨询相关信息;三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发挥不够。2020年,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信息工作管理,做好全盘统筹谋划,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进一步做好维护管理。

2.加强重点工作内容公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总要求,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质量提升行动等领域的政策解读,让公众及时知晓改革举措,联合各新闻媒体形成互动,提升改革影响。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等民生热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阳光政务,依法行政。

3.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信息,相关信息对公众免费开放查询。积极向上级建议,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