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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55902491P/2019-18841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发文时间: 2020-04-24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 金华永康 发布时间:2020-04-24 13: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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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市委各项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法律服务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亮点特色工作

永康市公共安全馆被省普法办确定为第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流动大舞台”走进前仓镇后吴村大型法治演出活动内容登上了“学习强国”APP。我局编制的《法律援助常用法律文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打好“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完成符合条件的60名服刑人员特赦工作,主办了机构改革后全省第一个反邪教法制学习班,转化邪教人员12名。整合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合各部门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在金融领域打造“龙山经验”都市版,在工业园区打造“龙山经验”工业版,创新发展“五线工作法”,不断提升调解工作实效。牵头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首创镇村两级证明模板,对部门核验事项的证明格式进行研究固定,供需双方之间形成标准化的证明模板,并在金华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致力融合,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全面梳理原司法局和原法制办的职责清单,完成机构组建挂牌、人员转隶、职能接续、三定规定编制等工作,并对班子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准确界定岗位职能、理顺岗位关系,全局司法行政干部从人员的“物理整合”转变为人心的“化学融合”,形成上下一心、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都有明显的改观。

(二)牵头抓总,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牵头成立全市“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专班,建章立制,汇总难题,梳理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定期开展全覆盖式巡查,截至11月15日,全市清理取消证明材料425项,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07850件,办事群众、企业减少各类证明111563件。对直接取消、申报承诺方式办理的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论证,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制作办事窗口宣传牌、易拉宝500余块,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800余幅,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定期开展全覆盖式巡查,对市机关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7300余人次。

(三)发挥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24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与市委宣传部、市扫黑办联合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简明读本》、扫黑除恶宣传折页,在永康电视台(电台)、永康日报、永康金报《Q来Q去》《律师说法》《法律时间》等栏目和“永康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开展涉黑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4场, “平安法治永康行暨扫黑除恶”文艺演出11场,发放宣传材料153160余份。组织党员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服刑人员等参加应知应会测试1000多人次。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4场,专场文艺演出11场,积极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排摸、教育、深挖等工作,共开展集中教育144场次,受课4655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786人次,向政法机关提供线索1条。以镇(街道、区)为中心,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委员会常态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740次,重点排查“村霸”“恶霸”、涉黑涉恶苗头。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培训监督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0件,律师参与代理197人次。

(四)组团服务,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认真组织开展“三服务”活动,主办专题法律讲座2次,参训企业380余家,举办“平安法治永康行”文艺巡演进企业专场活动4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00余份。广泛开展“法治体检”,挑选36名资深律师组成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小分队, 分组陪同市领导走访调研规上民营企业和“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436家(其中规上企业124家),提出整改意见858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79个,培训企业法务人员89人。公证处为民营企业办理公证案件193件,其中涉及证件保全类82件,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开展排查129次,受理涉企矛盾纠纷502起,成功调处469起。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完善“减证便民”工作机制,实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全省通办”“异地协作”“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机制。

(五)依法行政,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长效管理、动态清理机制,对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OA发文流程进行了调整。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管理要求,今年以来,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行政合同4件。二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领属于本系统县级执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693项,完成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675项。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邀请新选聘的全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开展全市“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督查、执法规范化建设督查等专项活动。做好全市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工作,办理新证申请232件,换发证件175件,补领3件,组织132人参加省司法厅的综合法考试,组织90人参加全市乡镇专业法培训考试。目前全市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1894人,其中各镇(街道、区)持证上岗535人,持证率达90%以上。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职能。2019年新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4件,审结73件(含去年结转7件),纠错率为17.8%,调撤率为32.8%。全年审结的复议案件仅8件提起行政诉讼,息诉率为90%。四是重点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进一步压实化解责任, 3月以市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通知》,落实工作责任到单位。6月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争议集中化解攻坚行动。强化对复议案件涉案行为的审查、调解力力度,有错必纠,有案必调。邀请婺城法院、市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法律顾问采用“坐诊”式分析与上门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争议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化解建议。以交警队为被申请人的案件今年调撤率达到100%;以镇(街道、区)为被申请人的涉及建筑物拆除的案件,实际受理仅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0%;在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案件中,紧扣关键,多方联动,促成化解。(如上半年受理的李某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李某事后已与被侵权人达成和解,市场监管局决定酌情降低对李某的处罚金额,化解结案。)

(六)普治并举,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以宪法、党内法规法纪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完成第三批1000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永康市公共安全馆被省普法办确定为第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二是围绕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先后开展宪法、党内法规、信访条例、知识产权、国防安全、扫黑除恶、食品安全等专题法治教育活动187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多份。“流动大舞台”走进前仓镇后吴村大型法治演出活动内容登上了“学习强国”APP,开展“平安法治永康行”文艺巡演活动44场,让群众在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三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古山镇胡库下村、东城街道卫星居委会等24个村(社区)成功创建2019年度金华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芝英镇雅庄村等6个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推荐前仓镇大陈村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培育对象。

(七)定纷止争,持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推广“龙山经验”, 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活动。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3967起,成功调处3924起,其中重大矛盾纠纷120起,调处成功率为98.92%,涉及金额14056.82万元。由于措施得力反应迅速,未发生由于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的上访、民转刑案件。扎实推进在线调解平台运行,网上收集民意338条,线上化解纠纷13起,信息动态传递480次。积极培育调解工作机构,培育个人品牌个人调解工作室20个,覆盖16个镇(街道、区),为平安永康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不断推进“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创建金华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6家。落实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执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必访制度,高质量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八)依规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以律师党建工作为统领,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律师党建工作与“三服务”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名”工程建设相结合,律师为592家企业和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4537件。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43家,代理各类案件444件,代理诉讼事务433件,调解103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4876件。组织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工作3人次,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11人次,处理相关信访事项1件。深入推进法律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办理纳入“最多跑一次”业务范围公证317件,落实“无证明出证”改革,为办证当事人减少跑腿1260次。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年度考核工作,实地走访17家律师事务所、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对39名律师、1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抽查,共反馈检查问题121个,并及时督促整改,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符合设所条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九)保障民生,不断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建立“便民利民”升级版,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促进公平正义。今年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851件,其中刑事案件626件;提供法律帮助258件;代拟仲裁申请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394份;解答法律咨询4043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8场次;发放公共法律教育资料22000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582.45万元。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积极推广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应用,确保社会公众通过12348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浙里办APP等渠道提交网上留言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的畅通和及时处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十)落实监管,加强特殊人群管控。通过压实安全责任、摸排安全苗头、化解安全隐患、疏通安全堰塞、规避安全风险、强化安全意识等六项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现有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截至11月15日,全市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298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408名(含依法特赦对象54名),累计列管863名。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55名,其中缓刑418名,假释28名,暂予监外执行9名。监管安全形势总体良好,社区矫正期内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一直严控在全国最低标准0.2%以内。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专项攻坚,圆满完成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互联网大会、进口博览会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深入推进“修心教育”,首创首推“四期教育”,着力办好“节点教育”。最大限度发挥社区矫正“教育转化”功能,今年共开展集中教育160场次,受课5311人次。全市在矫人员规矩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违反监规情况及警告处罚率同比呈下降趋势。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我市特赦工作,符合条件的拟特赦对象中,54人于8月2日、9月9日下午分别被裁定予以特赦,其余6名符合条件对象因刑期届满,呈报前已被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十一)锻造队伍,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狠抓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调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通过以会议代培训、以轮查代考察、以竞赛代考评等方式,推进执法人员业务学习,促进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组织参加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8次。注重律师业务能力培养和行业道德建设,组织律师参加各类培训16批次276人次,向金华报送优秀论文24篇、推荐优秀律师与优秀公益律师4名,著名律师事务所3家。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地抽查6家律师事务所、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对39名律师、1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抽查,共反馈检查问题121个,督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整改,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符合设所条件,已办理注销。11月举办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人员培训班。

三、2020年工作思路

过去的一年,市司法局在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增加、人员力量有所欠缺的情况下认真履职,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但也存在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有待提高,基层基础保障、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2020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改革,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工作质量。

(一)继续落实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做好“无证明城市改革”的相关工作,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落实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和强化质量管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协调推进法治永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强和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基层的应用工作,推广“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建设。严把审查备案环节,严格控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数量和范围,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复议工作流程,加强复议审查纠错力度,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作用。

(三)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团服务,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仲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管等服务内容逐步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业务”一站式覆盖。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应用。

(四)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巩固和完善镇(街道、区)、村(社区)两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在矛盾分析研判、纠纷排查化解上的作用。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规上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力争2020年完成60%覆盖率。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五)继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市领导下访律师随同制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扣重要时期、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落实安置帮教政策。

(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的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金华“七五”普法督导总结验收。继续开展以“宪法十进”为载体的“宪法进万家”活动,新创金华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0个,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忠勇严实新”浙江司法行政职业精神,加快知识更新,加强业务交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铁军。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努力完成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年集中攻坚目标任务。

  

 

永康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