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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84ZF060000/2020-69738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0-06-29
文号: 永政办发〔2020〕2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GYKD01-2020-0005
有效性: 失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9 15:18 浏览次数: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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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29  005  关于印发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四科6.22).doc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8

永康市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战略,保障粮食有效供给,规范粮食流通秩序,促进粮食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夯实六稳基本盘,开创六保新局面,紧紧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藏粮于地与藏粮于技相结合,坚持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三链协同,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防风险,推进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着力提升粮食优质生产、安全储备、应急保供和流通现代化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实现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提高种粮收益;推进产购储加销衔接顺畅有序,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培育优质粮食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优粮优价、增值增效;保持供求平衡,提高自给比率,实现价格稳定,确保质量安全;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市场调控机制,提升储备效能,实现粮食储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

1.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管控与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保护提升现有耕地地力,改进农田水利设施、提升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对土壤质量和灌溉水质的监测和治理,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水务局、各镇街道、区

2.完善种粮补贴机制。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流转种粮补贴机制,加大连片集中流转土地规模化种粮支持力度,扩大种粮规模效应。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200/亩补贴;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125/亩补贴;对油菜种植20亩以上大户、家庭农场、村经济合作社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100/亩补贴。(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区

3.加强绿色生态技术应用。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方式,推广绿色、优质、高效的生产技术,推进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减量增效技术,实施化肥定额制试点;积极做好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作物预警预报;落实化肥农药减量目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粮食生产领域机器换人,深化农机农艺融合和农机化技术集成应用。(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区

4.推广优质粮食种植。进一步优选种植品种,强化订单粮食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户扩大优质粮食生产,实现优粮优产。早稻订单品种为金早09、金早47和中早39;中晚稻订单限单季稻,订单品种为甬优15、甬优17、嘉丰优2号和甬优7850。提高订单收购数量,实现早稻全覆盖,中晚稻提质扩面。(责任部门: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5.提高种粮积极性。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的资金扶持,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对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粮食生产贷款,按照4%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补贴。五优联动优质品种收购价格实行订单奖励、等级差价和优质加价,订单品种收购价格实行订单奖励和等级差价组成,订单外粮食按本市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加强对各类收购主体的监管,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责任部门: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发行)

(二)优化粮食储备保障管理。

1.优化粮食储备品种结构。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聚焦粮食储备安全核心职能,加快粮食储备品种结构由重数量规模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结合消费需求,逐步调减小麦储备,增加优质中晚籼谷储备,规模比例30%以上;增强粮食储备与口粮消费匹配度,提升储备粮应急保障效能。积极推进社会化储粮,依托粮食加工、批发等龙头企业,探索开展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有效利用社会仓储设施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空余仓容储粮,推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互为补充、协同发展。(责任部门: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农发行)

2.提升仓储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加强对代储、代轮换粮食企业的监管,确保储粮安全;深入开展星级粮库创建,加大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大力推行分类分仓储存,实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100%分类分仓储存;加强轮换管理,实行中晚籼谷一年一轮换方式;结合加工企业需求及轮换需要,对优质中晚籼谷优先运用科学绿色储粮技术,均衡出库,促进本地粮食本地加工、销售。(责任部门:商务局、财政局)

3.推进粮库智能化建设。全力推进市粮食储备中心一期6万吨仓容建设;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推广物联网技术,对库存粮情、粮食质量、安全防护等进行动态监测,提升预警和处置效率;深入实施科技兴粮,支持粮食企业与涉粮院校、科研机构深入合作,积极推广应用充氮气调、低温准低温等绿色储粮技术,实现粮食保质保鲜。(责任部门: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办)

(三)完善粮食市场服务保障功能。

1.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竞争能力。整合粮油集团公司和粮油经营公司资源,组建新型国有粮油龙头企业;拓展地产优质粮食营销渠道,利用粮油集团公司现有场所的地理优势,开展粮油经营;扩大地产粮食的市场占有率,销售地产粮食占比不低于20%。(责任部门:国资办、商务局、财政局)

2.积极推进本地品牌建设。以国有粮油企业为龙头,全力推进本地粮油品牌建设和推广;鼓励地方粮食加工骨干企业参与优粮优加、优粮优销等工作,创建永康特色大米品牌;发展绿色健康的粮食产品,增加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产品供给,实现就地就近转化,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研发优质粮食新产品,推广粮油产品适度加工技术,合理控制精度,提高出品率。(责任部门:国资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3.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充分利用市内市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企业参与粮油商品展销会、贸易洽谈会、产销见面会等多种活动,打通粮食产业链条;鼓励本地粮食企业到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和收购点,构建长期稳定、高效精准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有效增强优质粮源补充调配能力。(责任部门:商务局、财政局)

4.积极拓展粮食新业态。深入开展互联网+粮食行动,以国有粮油企业为龙头,积极拓展培育手机售粮、网上粮店等销售新业态,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粮食产品方便快捷、个性多元的消费需求;加快建立起涵盖粮食运输、仓储、加工、配送等环节的仓储物流设施网络,提升市场蓄水池功能;充分发挥全市25家示范店的引领作用,加强本地优质大米销售,促进地产粮食消费,打通城乡居民粮食放心消费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办、财政局)

5.强化粮食流通监管。深入开展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轮换等活动监督检查,健全库存检查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粮食经营主体的监管,督导粮食经营主体在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倒查。(责任部门: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四)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1.健全粮食应急保障。按照“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应急处置功能,建设1家日加工能力达300吨的粮食应急加工厂,大力提升我市应急大米加工能力和粮库的利用率。(责任部门:商务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2.加强粮食市场预警。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做好主要粮油7个品种的价格监测周报;做好粮食流通信息统计工作,确保粮油市场健康有序;完善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统计调查体系,认真开展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及时有效防范市场异常波动风险。(责任部门: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

3.提升应急防范能力。加强粮食生产风险预警和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专项资金、农业保险、信贷等保障体系;健全应急防控联保联供机制,不断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粮食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时,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确保市场供给充足,粮价稳定。(责任部门: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强化粮食生产指导、新技术推广应用、环境监测治理、统计信息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政策扶持。统筹利用粮食风险基金等相关资金,综合运用贴息、奖补等措施,深入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订单奖励(包括五优联动地产优质品种加价收购)、粮油储备专项财政补贴、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价格等政策,探索建立粮食应急保障补助和超标粮食保险等制度,大力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和应急保供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粮食产品加工等为重点,加大对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的信贷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的要求,落实职责、细化任务,构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保障有力的粮食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努力争取将粮食安全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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