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0-4540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0-07-24 15:01:03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预拌砂浆行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预拌砂浆行业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永康市预拌砂浆行业培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金华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和增强效益为中心,以转型升级和保护环境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绿色发展为动力,打造高质量的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体系,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培育目标
“十三五”期末,按照“合理布局、规模控制”的原则,全市预拌砂浆行业总产能控制在90万吨以内。
三、准入条件
申请实施预拌砂浆项目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全市国土空间规划;
(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等相关规定;
(三)拥有和产能规模相匹配的合法用地15亩以上(含15亩)。在原有预拌混凝土项目基础上,新建预拌砂浆项目的,拥有合用合法用地30亩以上(含30亩);
(四)拥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计量生产设备,采用自动化生产工艺及高精度配料系统等设施;原材料分仓分级堆放,堆场封闭;设有砂浆专项实验室,具备砂浆及原材料试验检测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由经信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和镇(街道、区)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项目审批及后续监管等工作,定期研究产业培育有关事项,推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合理布局产能。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预拌砂浆供给和需求。各镇(街道、区)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供需平衡、适度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行业布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申报,确保全市预拌砂浆行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过程监管。各镇(街道、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在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管理中贯彻落实绿色发展原则,实现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同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加强联合执法,以严格的执法推动预拌砂浆行业实现有序竞争、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的良好局面。
(此件公开发布)
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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