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000000/2020-46377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0-07-07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根据永康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工作专班《关于发放疫情期间公租房租赁补贴的通知》(永建房专〔2020〕1号)规定,疫情期间在岗的我市环卫工人已经用人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建设局审核、公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决定发放疫情期间公租房租赁补贴,金额共计471650元,由你局负责发放到保障家庭且必须申请人个人账户,并将发放回执报我局备案。
附件:疫情期间在岗环卫工人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抄送:市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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