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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484T/2021-72696 发布机构: 芝英镇 发文时间: 2021-01-22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芝英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芝英镇 发布时间:2021-01-22 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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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芝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永康市芝英镇六村小派溪,邮编:321306,电话:87441160,电子邮箱:zyzrmzfzhb@163.com)。

2020年,芝英镇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组织部署,不断加大《条例》的实施力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主要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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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体情况

    2020年,芝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镇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依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正、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心、与群众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加强社情公开,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今年重点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员综合写作水平以及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对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业务动态等栏目进行了梳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形式,压缩信息检索查询时间,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实效。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申请人实际诉求,解答申请人疑惑,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在细节中提升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对网络发布的信息一律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责任领导进行审查,审定后再予发布,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设置。建立“主要领导把关、分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把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局,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党务、政务和事务信息公开的审核。规范建立内部政府信息公开作业流程。坚持“报送”和“审核”并行不悖,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各科室、下属单位的信息要经过相关分管领导核准同意后,由专人负责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部门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从内容、文字等角度严格把控,确保信息质量。

    (五)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制订《2019年省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操作细则》,对绩效目标、目标类别、分值权重、核验标准、完成时限分门别类进行明确,确保考核事项清晰、考核导向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动态17条、财政信息2条;《永康日报》报道6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5条。

  •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900元






    (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为2019年度的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提升虽然国家、省市均对政府信息公开有明确要求,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但在政务公开的具体问题上,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如何公开、怎样公开、公开什么以及何时公开,与群众的信息需求也有较大差距。2022年,将进一步从政务公开是人民主权原则和责任政府原则的逻辑要求的角度看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都得到显著提升。

    2.政务公开的层次内容有待拓展目前政务公开总体呈现层次低浅、范围有限、属于执行性事务公开的负面特点,政务公开更多地是局限于相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物的办理上,公开的内容也只是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而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政策的制定、重要人事的任免和财政资金的分配等关键性政务,均未列入公开范围。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力度,切实提升公开的层次内容。

    3.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有待完善虽然近年来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等各类事项进行公开,但由机构性质不明确、机构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制度和监督保障,社会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也缺乏应有力度。下一步,将从政务公开的组织、内容、时间、地点、方式、手段、违法处理等方面着手,规范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芝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