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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10XY/2021-72789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01-25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10: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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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67条。及时更新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按时发布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

(二)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实效。二是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申请人实际诉求,解答申请人疑惑,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在细节中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8

增160

8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1

减58

187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41328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待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要求,大力弘扬综合执法人爱岗奉献勇于担当的工作精神,进一步提升强管理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二是增强公开及时性,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围绕综合执法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向社会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信息。四是创新公开形式,继续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互动功能,进一步加强浙政钉、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宣传好综合执法工作,从而真正实现部门与社会、与外界的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打造阳光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