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1-72904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时间: | 2021-01-26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特编制永康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永康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邮编:321100,电话:0579-87102763)。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优化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子健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协调、情况汇总、督促检查和部署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永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定期组织政治处、办公室、警保、经侦、治安、刑侦、网安、交警、人口、行政审批科、法制、出入境等综合部门开展《条例》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做好涉及机构信息、规划计划、重点领域、人事信息、政务动态等各类信息对外公开,同时充分发挥 “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永康公安”微博、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0745余条,在永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通知通告29条、部门文件19条、人事任免27条、政务活动354条等,在“永康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警方信息1023条,“永康公安”微博发布6153条,同时发布了交警车辆违法曝光台信息3140条,做到了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上网。
(三)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和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严格保密管理,落实责任防止涉密信息泄露,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1 | 0 | 11987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2 | 0 | 704766 | |
行政强制 | 21 | 0 | 2980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大类)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45.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够高,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公开的信息形式单一;三是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致使部分应该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今后,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和新思路,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