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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1-81321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1-10-11
文号: 永政办发〔2021〕10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1-10-11 15: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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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深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深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等要求,深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申请人承诺,有关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从而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司其职、信用监管的现代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动告知承诺事项扩面实施。对广告发布登记、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等36个事项,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实现我市告知承诺事项达44项。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上级关于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制度,积极推行相关事项线上办理,并在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等场所或平台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知悉获取。

(二)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打造最简审批、最优服务目标,对32个许可事项实行更进一步优化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材料和审批要件,并加强人员配备、培训,有效承接省、市下放的审批权限。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审批优化政策,积极推广有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涉企行政审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我市审批制度改革中优于省、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的做法,继续保留执行推动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工作走在金华前列。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指引,并纳入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进一步强化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数据归集,实现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统一监管。相关许可部门应及时接收企业登记注册数据,自动识别证照分离事项,实现企业办事主动提醒、精准下发。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监管对象,要加强对风险相对较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数据共享、现场检查或部门协查等方式,对改革事项落地进行核查,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场景应用,努力实现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闭环,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数字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对全市各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动态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市县层级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零许可要求一律取消。同时,综合省级、金华市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1.0版和2.0版,统一编制形成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20年版),并与本方案同步发布,随省级、金华市级清单变动和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证照分离改革暨涉及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工作推进机制,适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改革具体协调推进工作。建立联络机制,组建钉钉工作群,涉及改革事项的有关部门明确业务科室和责任人员,加强上下对接和业务指导,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细。

(二)广泛深入开展培训宣传。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内容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确保改革全面落地生效。要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事项按照新的改革方式和举措落地、事中事后监管跟进到位。加强纵向对接,主动做好与国家、省有关部委的汇报、争取更多的改革举措在我市先行先试。加强横向协同,依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积极探索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形成改革攻坚合力。

 

附件:永康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永康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0版)

 

序号

审批部门

编号

事项名称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市教育局

1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和校长变更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办。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本地区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对苗头性问题联合研判,积极应对。

2

市公安局

2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根据《浙江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审批试行办法》(浙公通字〔2018﹞107号),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项一并纳入,并明确申请人提出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时,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且主动接受监管,由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优化完善旅馆业经营单位治安监督管理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内容,并开展抽查监管工作。2.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旅馆业经营单位治安监督管理的随机抽查事项内容。

2

市公安局

3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和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的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和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核查,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的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 违规行为。

3

市民政局

5

1.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审批;2.公墓建设审批;3.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1.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审批。(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4)下放审批权限至市县。(5)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2.公墓建设审批。(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4)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3.建设骨灰安葬(放)设施审批(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4)下放审批权限至县(市、区)。(5)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2.强化检查督查制度,对违规建设、违法经营的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3.推进各部门联合监管。

4

市财政局

6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对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执业条件(包括企业依法设立、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3.2020年底前实现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化。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5

市人力

社保局

7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

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对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具备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班旭层次、办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制定告知承诺书。2.省级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实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8

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

人力

资源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1.对承诺已具备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制定告知承诺书。2.省级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实施。

1.实施首次证后核查工作。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普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5.在《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白皮书》中,发布“红黑榜”。

9

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

劳务

派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省级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实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

市自然

资源和

规划局

10

采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和注销登记

采矿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的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执行。2.优化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间,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3.按照有关标准开展矿业权人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对采矿权人按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11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相应场所、人员、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等条件,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编制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7

市建设局

1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7

市建设局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行政许可部门在收到企业告知承诺申请后即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资质证书。企业可自行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1.申请企业自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未提交行政许可机关告知的有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许可机关可依法撤销行政许可。2.行政许可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后2个月内对企业实地核查,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企业预期不整改或无整改能力的,由审批许可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3.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不再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许可,并将不良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加强后续监管,增加检查频次。

14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行政许可部门在收到企业告知承诺申请后即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颁发资质证书。企业可自行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1.申请企业自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未提交行政许可机关告知的有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许可机关可依法撤销行政许可。2.行政许可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后2个月内对企业实地核查,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企业预期不整改或无整改能力的,由审批许可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3.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不再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许可,并将不良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加强后续监管,增加检查频次。

15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8

市交通

运输局

16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含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

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和专业证书、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并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17

道路旅客

运输站经营许可

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2.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在线获取并核验营业执照、安全驾驶经历等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

1.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

1.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2.依托港口岸线资源监测平台,利用遥感卫星图片跟踪岸线资源利用情况,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

19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批准文件)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8

市交通

运输局

20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1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2

出租汽车

车辆营运证核发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9

市水务局

23

河道管理

范围内有关活动许可(采砂活动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查,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 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统一经营等方式实施许可。4.进一步减少审批材料,取消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材料。5.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办理许可证时限从9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1.出台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现场监管要求。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河道采砂业主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惩戒措施。

9

市水务局

24

取水许可

取水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1.全面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对落实在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平台的取水项目(除负面清单外),实行承诺备案制。2.全面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3.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分类管理,对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下、用水工艺简单且取水影响小的建设项目实行报告表管理,简化技术审查程序。4.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减少取水许可审批申请材料1件,许可办理承诺时间由法定45个工作日缩减到7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取水户未按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或者存在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情况,依法查处。2.强化对实行承诺备案制取水项目的事后监管,定期开展节水评价,对未达到承诺水耗或准入水耗标准的,督促项目业主落实整改措施。

10

市农业

农村局

25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对动物诊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制度、人员要求等)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举报投诉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26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水产苗种

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2.对风险登记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27

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变更)实行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应具备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3.将审批时限由20革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0

市农业

农村局

28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生鲜乳准运证明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生鲜乳准运证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贮奶罐合格证明材料、车辆所有者身份证明和驾驶员、押运员身份证及健康证),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检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29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0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31

种子生产

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种子实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种子生产地点建议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为“提交书面承诺”材料。4.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购置发票“改为提供”种子检验、加工设备购置承诺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业务部门事前事后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服务和指导。4.加大现场考察监管力度。

10

市农业

农村局

32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

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登记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3

蜂种生产

经营许可证核发

蜂种

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登记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4

蚕种生产

经营许可

蚕种

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5

农药经营

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管理条例》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对除限制使用农药以外其他农药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4.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资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处理。

10

市农业

农村局

36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渔业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3.无纸化申请。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1.通过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37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核发

水域滩

涂养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11

市商务局

38

粮食收购

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许可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网上公布办事指南、受理条件和承诺书范本,公开办事进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2.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39

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实施“证照联办”,为即办件。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12

市文广

旅体局

40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

1.实行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12

市文广

旅体局

41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全民健身条例》


1.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体育部门,实行属地管理。2.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4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

网络

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3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材料齐全、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并经过公示、听证无异议的,当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即可开展经营。

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平等对待。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被审批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基于行政审批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造成的损失由被审批人承担。对被审批人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依法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信息,行政审批机关作为不良信息记入被审批人的信用档案,纳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2

市文广

旅体局

44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5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材料齐全、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并经过公示、听证无异议的,当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即可开展经营。

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平等对待。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被审批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基于行政审批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造成的损失由被审批人承担。对被审批人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依法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信息,行政审批机关作为不良信息记入被审批人的信用档案,纳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13

市新闻

出版局

46

企业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1.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3

市新闻

出版局

47

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中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48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内资)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1.出台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内资)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49

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中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4

市卫健局

5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除重点公共场所外,其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2.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空气、水质、采光、 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卫生标准)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51

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诊所“一件事”5日办结。2.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3.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4.取消设置诊所的规划限制。

1.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医疗机构,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有关医疗机构信用状况,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措施。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4

市卫健局

52

饮用水

供水单位

卫生许可

卫生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饮用水供水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53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

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事项告知承诺: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当场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1.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个月内开展全覆盖理性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确定无法达到审批条件或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未达到审批条件而继续静音过的,依法予以处罚。2.建立诚信档案,因失信被撤销许可的,记入诚信档案且2年内再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时,不采取告知承诺制。

54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1.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改为每3年1次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验。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55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设置

审批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取消设置审批环节,将其整合至执业登记环节一并办理。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检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4

市卫健局

56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

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3.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检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57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针对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延续)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当场发放《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4.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获准延续并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个月内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确定无法达到延续条件或者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未达到延续条件而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处罚。2.建立诚信档案。因失信被撤销许可决定的,记入诚信档案且2年内再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时,不采取告知承诺制。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5.加强“互联网+监管”,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15

市应急

管理局

58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实行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5

市应急

管理局

59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2个工作日,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不带储存经 营)压缩为8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类(除危险化学品储存设 施及其监控措施变更)压缩为即办件。

1.结合政务服务2.0优化改造,对新增告知承诺事项细化办事情形,编制申请表单、承诺书并进行公示,同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结合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强化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企业监督核查,将未履行承诺的企业纳入信用记录;不符合许可条件,经责令整改后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撤销行政许可。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 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6

市市场

监管局

60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在科学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率先对部分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前告知审批程序、审批标准等,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经营条件自我评估、守法诚信经营进行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发现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不符合比例超过40%),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16

市市场

监管局

61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全面梳理现有审批领域,及时修订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 明确食品相关产品发证范围。2.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产品检验报告等实行告知承诺, 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 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6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变更、延续等事项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行政审批机关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制作相应的行政审批证件,依法送达申请人。2.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材料,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信息。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许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书面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对不具备许可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2.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需要组织现场检查的事项,的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3个月内组织现场检查。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63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申请筹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符合要求当场发放同意筹建的许可决定书。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 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符合要求当场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进一步压减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审批时限。

1.对以上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许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书面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不具备许可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处理。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行政审批机关可通过书面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或组织属地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承诺内容的,按相关规定处理。2.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16

市市场

监管局

64

广告发布

登记

广告发布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对广告发布登记申请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登记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通过告知承诺获得广告发布登记的相关媒体单位,作出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后30日内开展首次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承诺事项是否属实,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处理;组织对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相关媒体开展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可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65

承担国家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计量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对计量授权的新建、复查、扩项、变更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1.在作出准予计量授权决定后30天内,对申请企业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2.对于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者程内容严重不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撤销许可决定,并予以公布。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的企业,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定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3.申请企业做出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该企业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计量授权方式。4.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计量授权的企业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6

市市场

监管局

66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仅保健食品销售)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 为“实行告知承诺”: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就餐场所内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散装熟食除外)、保健食品仅用于自身餐饮相配套服务的,不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自愿接受评审且通过评审的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新开办许可,申请变更(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实施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告知 审批程序、审批标准等,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经营条件自我评估、守法诚信经营进行承 诺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市场监管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制定公布全省统一的办事指南。3.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食品经营许可程序缩减为受理、审核、发证三个环节;将申请许可提交的必需材料精简为申请表、主体资格证明(可在线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文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4.缩短许可时限,除当场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当场发证外,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5.创新“互联网+许可”,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探索跨城市“一网通办”试点机制。6.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 施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实际情 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对检查发现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不符合比例超过40%),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16

市市场

监管局

67

食品生产

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对部分低风险食 品生产许可试点实施告知承诺。2.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其他食品类别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3.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程网上办理。4.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5.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1.被许可人通过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进行现场 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被许可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68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2.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程网上办理。3.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4.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信 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6

市市场

监管局

69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对其中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机构实施告知承诺,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评审,企业提交申请书、试检验报告、自查表、核查纪律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在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检验业绩有关规定的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单位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2革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全部省级审批事项委托下放至设区市。3.实现申请、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开通审批进度网上查询功能,实现“零跑”。4.压减审批要件,将一般许可申请资料简化为仅需要提交许可申请书。5.制定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扼要的服务指南。6.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7.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9个工作日。

1.许可实施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向社会公示告知承诺获证企业提交的告知承诺书、产品检验报告、符合产业政策材料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30日内,对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组织开展全覆盖的首次证后监督检查。2.许可实施机关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对告知承诺获证企业进行首次证后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发现企业以欺骗、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处理。3.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4.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70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经营许可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2.鼓励各地进一步压减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审批时限。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17

市生态

环境局

71

辐射安全

许可

辐射安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1.开展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申领流程的优化工作,实现一次申请、两证同发 2.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将辐射安全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统一出台行政执法表格。2.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查处。3.加强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72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卫生、消防、公安等其他部门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3将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73

排污许可

排污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办理。2.将排污许可证初次申领、变更和延续的审批时间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加大现场监管力度。3.加强信用监管,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将环境信用纳入信用共享平台,向全社会公开,对失信排污单位开展联合惩戒。

18

市消防救援大队

74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将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5种公众聚集场所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发证后核查,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向所在地县级消防救援机构提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申请,消防救援机构一次性告知申请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当事人承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提供材料的,消防救援机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将其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精简至2项。

1.办理行政许可后,消防救援机构对作出承诺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5种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并予以处罚。2.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关问题的答复》(应急消函〔2019〕171号)要求,将公众聚集场所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

19

市气象局

75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升放气球资质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改革方式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企业提出资质认定申请,各县气象主管机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申请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由资质认定部门先行作出资质认定决定。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3.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20

市烟草局

76

烟草专卖

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