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1-81321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1-10-11 15:40:46 | 文号 | 永政办发〔2021〕10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深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深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方案(2.0版)》等要求,深入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申请人承诺,有关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从而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司其职、信用监管的现代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动告知承诺事项扩面实施。对广告发布登记、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等36个事项,由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实现我市告知承诺事项达44项。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上级关于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制度,积极推行相关事项线上办理,并在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等场所或平台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知悉获取。
(二)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打造“最简审批、最优服务”目标,对32个许可事项实行“更进一步优化服务”,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材料和审批要件,并加强人员配备、培训,有效承接省、市下放的审批权限。在此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审批优化政策,积极推广有关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涉企行政审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我市审批制度改革中优于省、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的做法,继续保留执行,推动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工作走在金华前列。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指引,并纳入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进一步强化“证照分离”改革行政许可数据归集,实现“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统一监管。相关许可部门应及时接收企业登记注册数据,自动识别“证照分离”事项,实现企业办事主动提醒、精准下发。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监管对象,要加强对风险相对较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数据共享、现场检查或部门协查等方式,对改革事项落地进行核查,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场景应用,努力实现“互联网+监管”综合监管闭环,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数字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对全市各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动态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市县层级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零许可”要求一律取消。同时,综合省级、金华市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1.0版和2.0版,统一编制形成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20年版),并与本方案同步发布,随省级、金华市级清单变动和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证照分离”改革暨涉及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工作推进机制,适时成立工作专班,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改革具体协调推进工作。建立联络机制,组建钉钉工作群,涉及改革事项的有关部门明确业务科室和责任人员,加强上下对接和业务指导,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细。
(二)广泛深入开展培训宣传。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证照分离”改革政策内容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确保改革全面落地生效。要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事项按照新的改革方式和举措落地、事中事后监管跟进到位。加强纵向对接,主动做好与国家、省有关部委的汇报、争取更多的改革举措在我市先行先试。加强横向协同,依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积极探索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形成改革攻坚合力。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