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及办公室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1-81324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1-10-11
文号: 永政办发〔2021〕1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意见
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1-10-11 15:58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点整治的通知》(浙安委〔202014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管理。通过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问题,有效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防范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强化源头管控

(一)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和推动落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综合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推进多规合一工作,优化化工产业布局。严格落实《永康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182025》,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控制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源头准入,原则上不再新增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五金配套行业除外)限制扩建。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管控力度,全面开展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价确认,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要求。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搬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区)

三、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二)深化生产企业整治提升。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相关要求,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实施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企业每年要系统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日志管理。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与安全风险分布地图(一库一图),对企业开展动态红(高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绿(低风险)四色风险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推广自动化灌装、分装。支持企业自主建设安全工程实验室,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持续提升企业管控风险能力。深化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区)

(三)规范经营储存行为。继续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整合优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推进仓储规范化建设。严禁禁忌物质混存混放,超期、超量、超品种储存等情况,严格执行易制爆化学品销售、购买许可、备案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库(堆)场、燃气储配站、加油站、加氢站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监管,完善安全监测监控设施,重大危险源100%实现在线监测监控,易燃易爆储存设施要落实报警、紧急切断、静电导除等措施,推广惰性化保护。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建设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区)

(四)深化运输专项整治。引导生产经营企业联合建立专业物流公司,扶优做强,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转型,实施专区、专线、专点管理,实施人、车、罐安全提升工程,有效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对化工企业相对集中、过境车辆较多的区域要建设专用停产场。提升道路安全、监控设施,对桥梁、高速匝道、长坡陡坡、隧道等重点路段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完成重点路段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和视频监控及防超速、防撞报警系统安装。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督促管道企业落实管道完整性管理和法定检验制度,落实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一区一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

(五)加强使用环节监管。2021年底前完善使用企业数据库,精准辨识使用环节安全风险,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按照《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深化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使用企业,实施安全评价和设计诊断,全面提升化妆品、清洗剂、胶水等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条件及管理水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按相关标准规范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到2022年底前完成储存、使用环节规范化建设。开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储存、工业企业使用设施排查整治,负责燃气经营企业所供应作为燃气使用的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发改、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未经规范设计、验收的燃气储存、使用设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六)重视废弃环节管理。深化废弃危险化学品排查,依法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鉴别鉴定,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擅自倾倒、堆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有效降低处置成本,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危险废物不出市。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七)实现全链条安全风险精准智控。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2021年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精准智控。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八)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推广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和岗位应急处置卡,根据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重点岗位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不断提升一线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区)

(九)实施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依托省、市大中专职业院校资源,培养危化品领域所需急需各层次安全人才。鼓励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重点岗位员工通过在职教育,提升学历。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各镇(街道、区)

(十)推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指导作用,搭建行业互学互助平台,培育一批省市级危化专家队伍、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强化保险+服务机制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社会共治合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五、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十一)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十二)形成联合管控合力。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定期研判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及时解决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属地协同的联合管控机制,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

(十三)强化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监管+专家模式,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强化精准执法,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构成重大隐患的政府要挂牌督办,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处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