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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1-81347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1-10-12
文号: 永政办发〔2021〕3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其他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1-10-12 08: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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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树立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144号)精神,经市十七届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重点扶持、B类鼓励提升、C类整治提升、D类倒逼转型升级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电、用水、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型企业集聚。其中,差别化电价政策由市发改局牵头执行,差别化水价政策由市水务局牵头执行,差别化财政扶持政策由市财政局牵头执行,差别化税收政策由市税务局牵头执行。新上规的工业企业,经申请可暂不执行差别化政策。从202191日起,按照2020年度的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政策,到下一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布为止。

 

附件:12020年度规上企业评价结果

22020年度规下企业评价结果

32020年度不参与评价企业名单(参照B类管理)

          42020年度关联企业名单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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