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1-81347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1-10-12 |
文号: | 永政办发〔2021〕31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树立“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1〕44号)精神,经市十七届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重点扶持、B类鼓励提升、C类整治提升、D类倒逼转型升级”的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地、用电、用水、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型企业集聚。其中,差别化电价政策由市发改局牵头执行,差别化水价政策由市水务局牵头执行,差别化财政扶持政策由市财政局牵头执行,差别化税收政策由市税务局牵头执行。新上规的工业企业,经申请可暂不执行差别化政策。从2021年9月1日起,按照2020年度的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政策,到下一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布为止。
附件:1.2020年度规上企业评价结果
2.2020年度规下企业评价结果
3.2020年度不参与评价企业名单(参照B类管理)
4.2020年度关联企业名单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