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471831783L/2021-81534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时间: | 2021-10-14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成立东城街道等14所社区学校及相关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设立镇(街道)社区学校等事项的批复》(永编〔2021〕12号)文件精神,成立东城街道社区学校等14所社区学校,撤销永康市东城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16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撤销永康市石柱镇中心学校等6所镇中心学校。
一、14所社区学校具体情况
成立永康市东城街道社区学校,与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西城街道社区学校,与永康中学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江南街道社区学校,与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石柱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石柱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前仓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前仓学校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舟山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舟山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芝英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芝英中学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古山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古山中学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方岩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方岩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龙山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桥下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西溪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西溪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象珠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清溪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唐先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唐先初中合署办公;
成立永康市花街镇社区学校,与永康市花街初中合署办公。
二、社区学校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终身教育工作,指导村(居)教学点的工作,倡导全民终身学习理念,服务本区域居民终身学习。承担教育局延伸的区域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及社会力量办学的指导、管理、监督等辅助工作。
三、相关人员职务任免
夏其明同志兼任永康市东城街道社区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翁鹏飞同志兼任永康市西城街道社区学校校长;
金发广同志任永康市江南街道社区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跃福同志任永康市石柱镇社区学校校长,免去其永康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朱伟业同志任永康市石柱镇社区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永康市石柱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池朝高同志任永康市前仓镇社区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文魁同志任永康市舟山镇社区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教育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
翁华杰同志任永康市芝英镇社区学校校长,免去其永康市大徐小学校长、书记职务;
黄振兴同志任永康市芝英镇社区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永康市芝英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郑国静同志任永康市古山镇社区学校校长,免去其永康市古山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胡战鹰同志任永康市古山镇社区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永康市古山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吕志远同志任永康市方岩镇社区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吴政同志任永康市龙山镇社区学校校长,免去其永康市龙山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陈国强同志任永康市西溪镇社区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胡吉安同志任永康市象珠镇社区学校校长,免去其永康市象珠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胡安然同志任永康市唐先镇社区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永康市桥下初中副校长职务;
吕青松同志任永康市花街镇社区学校校长,免去其永康市花街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胡高福同志永康市石柱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转任永康市教育局督学;
免去杨珍贵同志永康市芝英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转任永康市教育局督学;
免去陈永通同志永康市龙山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转任永康市教育局督学;
免去吕振广同志永康市象珠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中共永康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抄送:永康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永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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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