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849305N/2021-81705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时间: | 2021-10-21 |
文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文件精神,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农业机械根据其使用年限、安全技术状态和排放状况,实行报废更新。按照规定下列农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止。联系电话:0579-87111423。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