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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33797969X/2021-83024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1-24 11:09:45 文号 永人社〔2021〕5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减负惠企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一条举措》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日期:2021-11-24 11: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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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减负惠企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一条举措》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减负惠企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一条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减负惠企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一条举措

 

为积极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优化涉企服务、激发人才活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创新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市人力社保局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减负惠企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一条举措如下:

一、减负稳岗,持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执行下调部分社保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

2.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2020年末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3.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4.落实落细人才补贴政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享受实习补贴,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享受政府津贴、房租补贴、购房补助等政策,受邀来永参加政府主办的招聘活动的大学生,可享受住宿车旅费补助。技师及以上在永康市区企业紧缺职业对口岗位工作1年以上,享受技师津贴。

5.大力推行就业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初次核定享受补贴之月起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补贴之月起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

6.增强创业支持力度。推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应的贴息补助,以创业带动就业。

7.推进政策兑现“智配直享”。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项目落地应用,就业、人才等48项人社领域补助政策,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实现“免申请”“无材料”“智配直享”直接发放。

二、聚才留才,持续增添市场活力动力

8.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升级。指导有科研需求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搭建工作站与高校流动站对接平台,招引博士后研究人员,建成博士后工作站10家以上并给予建站、考核、招收、在站、留用等一体化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9.开展“智汇丽州”系列招聘活动。聚焦企事业单位岗位需求,对接各大院校开展公益性招聘会、外出引才活动,推介永康城市、宣讲人才政策、招聘紧缺人才。借助第三方机构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扩大大学生实习规模,吸引1万名高校毕业生来永就业创业。

10.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和民生服务业,充分发挥企业培育技能人才主体作用,以市场化培训机构作为有效补充,力争3年内开展职工技能培训4万以上。

11.推进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评价。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由龙头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等人才培养主体、评价主体、用人主体共同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12.全面推行企业人才直评工程师制度。企业创新型人才、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凭能力、业绩、贡献直接评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

13.开展张榜点单工程师服务。建立专业齐全的永康工程师智库,支持企业立足解决技术难题需求,发布工程师服务榜,自主“点单”预约工程师服务,实现常态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常态化、自主式技术支持。

14.推进“一县连十县”劳务协作。市县联动,巩固拓展省外12家以上劳务协作基地,开展劳务对接,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保障。

三、系统保障,持续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15.建设人社变革型服务组织。组建融合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人事管理、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等人社综合服务事业部,瞄准企业、群众需求清单,主动精准集成服务。建立党员联企助企制度,完善组织体系,一企一策研究助企帮扶举措。

16.全面放开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放开户籍限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足外来人员就学就医等依附参加养老保险条件的公共服务需求。新就业形态经营者可以为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参加工伤补充保险,保障劳动者工伤权益,降低经营者用工风险。

17.提升人力资源机构服务企业能力。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做强本土知名人力资源机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有序发展。加强市场化引才激励机制,对帮助企业引进紧缺人才的给予适当补贴。深化人力资源共享机制,与中西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帮助企业搭建平台,推动企业在劳务输出省设点布局。

18.推进“安薪永康”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实施“党建+安薪”工程,推进薪酬发放信用数字监管,完善全网联动处置机制,巩固“永康无欠薪”成果。深化企业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加强仲裁机构案前调解,推进线上“不见面”调解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19.推行工伤预防智防联控机制。联合经信、应急、工会等部门联动加强工伤预防。数字化智能分析,自动预警和推送重点预防企业。实施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隐患排查整改、通报约谈、提高费率等举措,促进高风险企业加强工伤预防。

20.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行动。在新业态行业推行电子合同,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工时和工伤权益。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线平台”,提供招工就业、合同签订、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服务。

21.开展人社窗口服务提优行动。深化人力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实现“社乡联办”、“社银合作”网点全覆盖。实施精准取号、潮汐窗口、常态回访等工作机制,实现人力社保业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社保医保联办。

建成“VIP社保客厅”,为群众提供“如家式”经办服务,全程“零距离”双向交流,让群众看得明白、办得放心,同时可以满足高龄人员、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需求,实现经办过程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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